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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汪春晖:

    我与陈晓英签订了《 债权转让合同》,将我对债务人汪春晖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及其附属权利(详见(2014)南商初字第 70324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陈晓英,现依法向债务人汪春晖送达债权转让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债务人应当向陈晓英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董晨

    2020年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