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四版

债权转让通知

    广州博浩物流有限公司:

    债权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收费分公司根据与青岛先进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通行费)权益转让书》,已将其对贵司享有的通行费及相关违约金债权转让给青岛先进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贵司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向受让人青岛先进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履行偿还义务。

    通知人:青岛先进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