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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昌 邑市支行、高密市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昌邑市支行、高密市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昌邑市支行、高密市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昌邑市支行、高密市支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4月8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联系人:王宏磊  联系电话:0535-6228956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168号

    注:1、单位:人民币元。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生效的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

    3、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合同、借据计算。

    4、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5、若本公告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其担保责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公告清单:借款人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山东基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山东立辉重工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编号

    37010120190000166、37010120180009388、

    37010120180009022、37010120180006029、

    37010120180004271(37010220190000266)、

    37010120180003587(37010220190000237)、

    37010120180002133(37010220190000144)3701012016001004637010120180006123

  本金余额89959992.36

  26050000

  4500000

  担保人

    山东大有印染织造有限公司、

    昌邑市杨金华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昌邑灶户盐化有限公司、

    昌邑市大有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刘须涛、姚桂华、刘须波、卢爱玲

    田立辉、潍坊金丝达实业有限公司、

    郭林敏

  民事判决书(2019)鲁 07民初980号

    诸城市恒基大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诸城市基泰汽修有限公司、张兆吉

  (2017)鲁 0785民初3638号(2019)鲁 0786民初3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