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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1234

    借款人

    中济建设有限公司

    借款人所在地

    济宁市

    借款合同名称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16212017280804担保人合计

    担保合同名称

    迪尔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济宁圣泰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王书平、杜翠英、张建华、范秋红、张东辉、闫红梅、闫宾、孔素文

    保证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合同编号

    YB1621201728080401、YB1621201728080501、ZB1621201728076001、ZB1621201700000327、ZB1621201728076002、YB1621201928002901、ZB1621201900000011、ZB1621201928003301、ZB1621201900000013、ZB1621201928003303、ZB1621201928003302、ZB1621201900000014

    基准日债权余额10,515,835.90

  16212017280805

  16212019280029

  10,155,559.30

  16212019280033

  11,169,653.00

    基准日本金余额

  20,486,287.3010,000,000.0020,000,000.009,980,000.0052,327,335.4810,000,000.0049,980,000.00

    基准日利息余额

515,835.90

486,287.30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签署的【COAMC鲁经一-2020-A-01-001】号《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该等权利/权益转化形成的全部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山东兴建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13505370957

    附件:标的资产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备注

    担保金额详见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合同

175,559.281,169,653.002,347,3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