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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1

    债务人名称

    鱼台县泽中木业有限公司币种人民币

    担 保方式

    保证+抵押

    本金余额(截至2018年3月31日,单位:元)18,000,000.00

    利息余额(截至2018年3月31 日,单位:元)

679,973.00

    担保人名称

    鱼台明珠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张强、李冲、李娜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宁瑞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宁瑞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济宁瑞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济宁瑞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宁瑞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瑞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附:公告资产清单  单位:元

    备注: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8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济宁瑞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