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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暨搬离通知书

    山东天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鉴于贵公司拖欠物业管理费等应付费用已超过60日,已经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七条第7.1.3的约定,我公司现通知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贵公司应在5日内搬离租赁房屋,逾期不搬离的,我公司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第七条第 7.4的约定处理。

    特此通知。

    临沂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