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龙锦家纺有限公司、吴芳波、于春龙: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与被申请人文登市龙锦家纺有限公司、威海市勇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吴芳波、于春龙之间的借款合同案,该案件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30日内来我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与被申请人文登市龙锦家纺有限公司、威海市勇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吴芳波、于春龙之间的借款合同案,该案件于2020年1月13日作出裁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30日内来我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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