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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债权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债务人

    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

    淄博华创燃气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山东清淳供水有限公司

  担保人

    淄博晶本电气有限公司、山东安骋物流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德元制革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王嘉作、王艳、李晨、王巍、潍坊齐成贸易有限公司

  本金174,998,133.9019,000,000.0016,999,795.03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 〇 二 〇 年一月六日

    附:公告清单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健  联系电话:81281276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 1号银丰财富广场 B 座 1403

    公  告  清  单

    单位:元

    淄博吉盛化工有限公司、李纲、薛凤霞、李敏、淄博乾坤置业有限公司人民币人民币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 2019 年11 月20 日,2019 年 11 月 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9年 11 月 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 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