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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

全面加强

新时代法律监督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是做好新时代山东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法律监督工作实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里程碑意义。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联系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受理控告申诉、 办理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案件等职责,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和检察公信力。全省检察机关控申干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保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高度,从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践行初心使命的深度,从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广度,提高对制定和实施《决议》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抓好《决议》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全面做好各项为民检察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着力畅通监督受理入口。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精神和诉访分离原则,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加大初信初访审查分流力度,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及时受理、 快速移送,严禁提高受理门槛、附加受理条件,防止案件积压。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审查办理力度,以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为核心,提高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效率和结服率,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层级把涉法涉诉信访诉求解决到位。牢固树立“办信接访也是办案,更是办民生”的理念,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进一步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提升来信办理和答复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果。(下转第二版)

以《决议》为新起点全面做好为民检察服务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