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三版

为了一套房,获刑6个月

    买了一套房,在分次交付了全部的购房款后,对方却迟迟没有过户。 多番沟通之后,男子一怒之下将卖房人非法拘禁。 近日,经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犯罪嫌疑人许光、江溪方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孙旭邦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6 年底,许光通过房产中介从林某处以 15.5 万元,购买了一套 70 平米的房子。签完合同后,许光向林某支付了 9.5万元的购房款,约定4 个月内交齐剩余的房款。 但因手头紧张,许光一直到2017年 10月份才将剩余的6 万元尾款和1万元违约金交齐。

    事后,许光催促林某与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林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原来林某此前购买房子时,从银行进行了抵押贷款,贷了 15.5 万元,在许光交付尾款时,林某尚有7万元贷款未还,因此一直不能与许光办理过户手续。得知这一情况后,许光与房产中介公司的孙旭邦多次找到林某,督促其尽快还清银行贷款,但林某一直未能办理,许光为此十分生气。

    2018年 1月28 日晚上,许光找来江溪方以及房产中介公司的孙旭邦等人,一起驾车来到了林某所住小区门口,在经过一番等待后,找到了下班回家的林某。几人强制将林某拉到了附近的一偏僻地段,扒光了林某的上衣,向其身上倒水,并吓唬林某让其赶快将银行贷款还清,否则就去找其怀孕妻子的麻烦。这期间,越想越生气的许光还多次用手脚踢打林某。在朋友的劝说下,几人又将林某带上了车,林某提出到自家亲戚处取钱,但几人到了才发现亲戚家没人。林某见状当即向许光保证五天内还清银行贷款,许光表示让林某的妻子写个借条才相信。

    随后,许光等人驾车带着林某来到了房产中介公司,林某向朋友借了 1.9 万元交给了孙旭邦,孙旭邦为林某写了收到条。

    1月29日上午,许光等人将林某带到了市区一家快捷酒店,开了两间房,并提出让林某将车卖掉还贷款,当天,许光便安排朋友带着林某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卖车,但因种种原因没有卖掉。当天晚上,许光等人吃完晚饭后商量决定吓唬一下林某。回到酒店后,许光用手打了林某几下,吓唬他说如果再不还钱,就将其送到当地的墓地。

    林某被非法拘禁期间,多次打电话联系妻子房某。为了解救丈夫,房某给林某打了1 万元钱。随后,林某在许光等人的陪同下,回家再次要钱,但遭到了房某的拒绝,林某随即又被许光等人带走了。 1月30日早晨,房某接到了丈夫的电话,说自己在市区一家快捷酒店,有人要将自己扔下楼,房某害怕之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根据房某的报案线索,公安民警很快赶到快捷酒店,将林某和孙旭邦带到了派出所,随后,许光、江溪方等人也被传唤到了派出所。

    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后,检察官经过讯问得知,案发后,许光已与林某达成了和解,许光自愿赔偿因为非法拘禁给林某造成的损失款5.5万元,林某对许光等人的过激行为予以谅解。随后,检察官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许光、江溪方、孙旭邦等人提出公诉。

    玄承瑛  孟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