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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上接第一版)

    非法信访触犯法律,除了失去人身自由外,还会对自己的未来和家人产生重要影响。每个人的违法犯罪个人信息将会被永久记录,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征兵、 报考公务员、 就业等等,可以说是“ 百害而无一利”。

    正确信访的方式——依法、依规、理性

    那么,怎样才能维权不违法?迟宗琳指出,信访本是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万不可在信访过程中碰触法律“红线”,非但问题解决不了,还要付出惨痛代价。信访人要牢记以下几点:

    职责机关要找准,不要盲目闯“衙门”。政府不是什么事情都“大包大揽”,如果没有找准机关,没有明确合理的诉求,只是一味的缠闹,甚至认为事情闹大了就会得到重视,只会适得其反。

    三级信访有规定,不能越级乱上访。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越级上访绝对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涉法涉诉类信访,依法依规走程序。对于可以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都应该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没走的信访部门不受理。

    反映问题要客观,无理缠闹要不得。信访过程中,应客观、全面、明确、具体地说清要反映的问题和涉及的相关人员,尽量多提供有关证据、线索和合理分析,少提供无端猜测。

    那么,政府部门应如何破解非法信访难题?莱州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建议,政府部门要找准信访工作定位,按照法定途径优先的原则,明确信访与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的受理界限,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同时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解释和信访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加强阳光信访、公开听证、律师参与等息诉息访机制建设。特别要把敢作为与乱作为区分开,加强对群众信访真实性的核查力度,对确实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要协调各方力量予以解决,对虚假捏造的信访事件要加大惩处力度,决不能让信访成为向政府部门“吃拿靠要”的筹码,真正把群众利益呵护到“实”处。卢金增  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