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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快速起诉22名醉驾人员

    7月18 日,按照刑诉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由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的22 件“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在区法院集中宣判,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的量刑建议,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 22 名被告人拘役一个月到三个月不等刑期,其中实刑仅3 人,其余 19 人为缓刑。由于 22 人在起诉环节同意检察机关的从宽量刑意见并签署了具结书,所以宣判后22人均表示认罪认罚,服从判决不上诉。

    该22起案件的集中公诉、审判,是张店区检、法两家积极沟通协作,进一步按照刑诉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全流程简化”速裁模式的一个典型案例,22人庭审集体用时不到两个小时。该案例实现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集中高效办理,节约了诉讼时间,实现了质量和效率的统一。该办案模式既保证被告人诉讼权利,又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对“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同样起到了震慑教育作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强化人权保障的前提下,依法及时惩治犯罪,有利于促进被告人认罪服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 陈长生  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