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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一”吹响“百日会战”冲锋号

扫黑除恶再发力

    按照省扫黑办统一部署,自4月上旬至7月中旬,利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在全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核查“百日会战”行动,东营检察机关确立“一二一”工作思路,即“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以人民为中心;重点核查两类线索:涉黑涉恶“ 保护伞”线索和刑事犯罪线索;集中清理一批积案: 2018年底受理的案件全部清零”,吹响决胜“百日会战”冲锋号,全面完成“清零”目标。

    以人民的名义严惩黑恶势力

    以人民的名义指控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营检察机关累计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77件246 人,批准逮捕204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0件253 人。并成功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吴长伟涉黑案;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李上海涉黑案等大案要案,取得良好的效果。

    办案、监督与服务的一体推进,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制定出台《办案监督服务一体化工作指导意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服务大局的重点内容,将服务大局嵌入涉黑涉恶办案整体流程和各个环节,通过以案释法、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为发展大局提供更好服务,结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先后发出检察建议19份。

    深挖“保护伞”细查黑恶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工作,构建了全方位摸排、规范化管理、流程化移送“三位一体”的线索摸排核查管理机制。东营检察机关在对李上海等人组织、 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原济南四建集团第二项目公司经理刘军涉黑恶违纪违法线索,于2018年 7月由东营市检察院院扫黑办报送省检察院扫黑办对该线索进行移送处理。刘军于2018年 9月7日被留置,同年 9月18日被逮捕。2018年 11月2日,检察机关对刘军犯受贿罪一案提起公诉,刘军自愿认罪认罚,在审理过程中退缴了全部赃款,以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合力攻坚“积案清零”

    实现“积案清零”。自4 月份“百日会战”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 35人;提起公诉10件73 人。2018年积案目前已审结起诉6件,剩余3 件将于近期审结起诉,按期完成“积案清零”目标。

    落实“五个一律”工作机制,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批捕、 公诉涉黑涉恶案件50件295 人,其中“百日会战”期间带头办案12件71 人。市检察院王新建检察长主办了李上海等15人组织、 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案;东营区检察院崔江西检察长承办张某某等1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并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履职。

    强化专班,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为强化办案督导、指导,市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三人的扫黑除恶办案专班,专门负责对全市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的统一指导把关,积极推动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6月14日,东营区检察院对李某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提起公诉。经审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以来,多次组织涉案人员有组织地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51起,欺压残害群众,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在东营市汽车贷款行业内形成重大影响和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东营区检察院受理该案以来,由冯宗利副检察长牵头成立专案组,前后历时六个半月艰苦奋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目前,专案组正在全力做好开庭准备,为案件顺利审判夯实基础。

    “百日会战”最后阶段的冲锋号角已经吹响,东营全市检察机关将再接再厉,持续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在“百日会战”后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努力以更大战果回应群众期待。东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