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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告

    德州市信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公司以诉前保全的方式、通过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1402 财保 32 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我公司在德州市德城区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站的养老保障金 150万元。根据 2018 年 12 月 10 日鲁建建管字【2018】17 号文件以及 2019年 2 月 19 日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政策要求,德城区劳保办将在 2019年 5 月 24日之前完成劳保费拨付工作,而2019 年 6月 30 日是最后期限。如不能在 2019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拨付手续,所有劳保费将统一缴纳财政收入,视为施工企业自动放弃拨付,不再拨付给我公司劳保费。

    如因贵公司恶意诉讼保全造成最终我公司劳保费手续无法办理、最终无法拨付到我公司的结果。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50 万元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交通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 )、不稳定责任等均由贵公司承担,我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偿或采取其他途径维护合法利益的权利!

    特此函告。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5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