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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书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与青岛卓远置业有限公司、青岛环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尚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友海、王纪鸿、王若梅、王若蔚关于QD-YYB-ZYYT201301《青岛卓远置业有限公司“颐和广场一期”项目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及该合同项下对应的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鲁 02 民初646号调解书调解。

    上述债权经依法协议转让给青岛海安通置业有限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敬请青岛卓远置业有限公司、青岛环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尚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李友海、王纪鸿、王若梅、王若蔚向新债权人青岛海安通置业有限公司履行义务。

    特此通知并催收。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子口支行

    青岛海安通置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