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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被送达人罗相青葛贯立违法事实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送达文书案号

    《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曹综执强催字( 2019 )181号

    《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曹综执强催字( 2019 )182号

  应履行内容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腾空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罚款 11500 元整及加处罚款11500 元,共计 23000元,上缴国库。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腾空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罚款 4250 元整及加处罚款4250 元,共计 8500 元,上缴国库。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你们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于 2018年 9 月26 日向你们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全部履行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责令你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履行以下行政处罚决定:

    附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清单:

    对上述催告,你们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朱文军  联系电话:19853002786

    联系地址:曹县综合行政执法青堌集镇执法中队

    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 年 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