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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山东中奥毯业有限公司 (借款人):

    山东海鑫达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河南中玉纤维制品有限公司、河南中奥毯业集团有限公司、任立中、李印、任成才、赵子晗、任天才、张蕾(担保人):

    根据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原潍坊银行拥有的对山东中奥毯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 2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垫付诉讼费用,已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自 2019年4月 26 日起将上述全部债权转让给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受让债权的一切权利,特此公告通知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并请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聊城市安泰城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 4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