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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借款人烟台利源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张利、蓬莱鲁粮宾馆有限公司:

    借款人烟台利源生态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9月 20日及以后,经张利、蓬莱鲁粮宾馆有限公司担保向本人借款,本息合计 341 万元(根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2013 芝民简初字第 437号民事调解书)。截至2019年 4月 15 日,尚欠本人本金 2,812,999 元,利息 1,104,591.50 元,共计 3,917,590.50 元未还(根据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2019 鲁 0602 执恢 30号)。本人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该笔债权转让给烟台银霖置业有限公司。现通知你们,自今日起,由你们向烟台银霖置业有限公司履行该笔债务。特此告知。

    刘焕强

    2019年 4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