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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孙万世、孙诗旭:

    中润时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已将与借款人孙万世、孙诗旭于2017年10月20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61000元,借款期限: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4月18日)、抵押合同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人青岛赛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 会信用代 码:91370202MA3FAGC51M),请你们接本通知后直接向债权受让人青岛赛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所确定的所有款项及其他相应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中润时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