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检察专刊 第三版

即使罪行累累︐生命仍被尊重

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让重病在押人员获救治

    对于多次犯奸作科的人,人民群众多报以唾弃和厌憎,但即便是这样的人,如果身患疾病,我们依然要对其积极救治,然后交给法律给予惩处。日前,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华某,因犯强奸、抢劫罪及寻衅滋事罪两次被判处共计七年零九个月刑罚。出狱后不久,华某指使他人殴打被害人并将被害人车辆损坏,价值人民币14759元。几天后,华某带领十几个人又强行将其他被害人房屋拆倒,打砸车辆,并在现场对两位被害人进行殴打,经认定被损毁房屋价值人民币260948元,车辆损毁价值人民币3471 元。上述三位被害人都被打至轻微伤。

    多行不义必自毙,华某被即墨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依法提起公诉。在等待法院开庭审判期间,即墨区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在押人员华某有生病现象,经监区医院检查华某发烧、头痛,白细胞升高,头颅 CT 检查未见明显异常。但治疗期间,华某反复出现头痛加剧、发烧、血象较高、夜间睡眠质量差等现象。驻所检察人员马上建议看守所将华某送至青岛大型医院进行检查诊断。当日经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仍没有查出病因,但华某头痛加剧,从床上翻落在地。

    鉴于以上情况,即墨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立即到法院查阅了华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向看守所了解情况并调取诊断证明。尽管此案涉案人员较多,华某为主犯且有犯罪前科,虽然没有确诊,但种种迹象表明华某病情较重。为出所医治争取时间,该院决定立即向法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同时要求执行机关加强变更强制措施期的监督管理,确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和影响案件审判工作。法院采纳该院建议,随即对华某作出监视居住决定。

    次日,华某得以入院治疗,经再次检查确诊为颅内感染,如根据病情发展,随时有生命危险。在监视居住治疗期间,除要求公安机关加强监管外,刑事检察科干警同步跟踪了解和监督治疗与看护情况,随时与主治医生保持沟通联系。经过一个月的治疗,华某病情好转,符合出院条件。该院立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撤销对被告人华某监视居住决定。法院于当日采纳建议,将其逮捕并收押执行。经审理,被告人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此案是即墨区检察院依职权审查的第一起患有疾病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华某案是多人暴力犯罪,变更强制措施有一定的风险,但从尊重生命的角度出发,该院快审快办,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法院当天收到建议当天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当天执行,并安排专人担任看护任务。此举为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出所医治争取了时间,使当事人的生命得以挽救。

    即便是一名罪行累累的被告人,在这里,他的生命获得了同样的尊重。

    李卫东  吕秀丽  于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