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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

督办案件获评全市精品

    近日,烟台市检察院下发《关于2018 年度全市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和优秀检察建议的通报》由福山区检察院督办的,黄某某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监督案件获评全市刑事执行检察精品案件。该院在履职中发现罪犯黄某某因逃匿未执行刑罚后,主动出击,针对执法机关缉捕罪犯黄某某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最终罪犯黄某某被缉捕归案。本次获评精品案件,是福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成果展示。福山区检察院将以获评精品案件为契机,不断深化刑事执行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社会风险防控的职能作用。

    福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