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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1月2日

    周述睿:本院受理原告周瑞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81民初63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兰敏敏:本院受理刘吉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60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孟凡波:本院受理王春燕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63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卢娜、崔传龙:本院受理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陆桂梅:本院受理陈安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铺集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栾玉光:本院受理青岛福祥临液化气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11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铺集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雒福青  单联花  姜玉军  宋同葱  宋金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苑戈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明堂、宋玉平、李明文、李明路: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苑戈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1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宋同坤  陈际香  宋同勤  宋同正  任清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苑戈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1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崔学成、宋玉婵、宋金华、宋同葱、苑绍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苑戈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葛会林  王修芹  宋金华  宋同葱  苑绍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苑戈庄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281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薛燕:本院受理原告陈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67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融泰拍卖有限公司、刘卫东、青岛御融泰海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敬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和30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胶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魏昌勇:本院受理原告佴文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水发、杨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戴雨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4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敬森:本院受理原告王明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81民初108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十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毕立武、淄博金宏建设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祎 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立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明明、王学慧、张文忠: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香存、杨文春、郑生范: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兴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兢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青岛智丰石油设备有限公司、青岛金铭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胶州市和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80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杜勤古、高绪香、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3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群、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38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连涛、贺爱芹、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徐良、孔小芳、马显军、王丽美、青岛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史明林、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正凯、王秀花、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正杰、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大伟、刘亚楠、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玉春、杨淑英、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福韫、吕少华、尚霞、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燕、王东、青岛宏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斐、杨春红、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徐岗、孙建玲、青岛中嘉联合履约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杨海涛、高燕、青岛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发展、范雪松、青岛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伟、张岩、青岛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一博、赵赞成、青岛志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4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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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于2018年7月9日立案受理了申请人青岛明珠钢结构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号号码为10500043 20143887、出票金额6000元、出票日期2016年9月18日、申请人青岛明珠钢结构有限公司、收款人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的银行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8年12月6日作出(2018)鲁0281民催7号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汇票有权请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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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26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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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旭东: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26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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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玲: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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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相荣: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周海: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冷宣顺: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何演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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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骥: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2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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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挺: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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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富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3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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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刚: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吴安平: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泓: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胡乃德: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3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杜文利: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杜万军: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勇: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0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苗露、青岛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昊通塑业有限公司、王建娟: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京州电气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9月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青元申请宣告张日元失踪一案。申请人称,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弟弟,被申请人从2013年2月至2018年9月5日离家出走,至今未回。下落不明人张日元应当自公告之日期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下落不明人张日元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张日元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张日元情况,向本院报告。

    胶州市人民法院

    蔡世伟、吴秀美、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秦伟、郭丽霞、青岛领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阜安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刚:我院受理原告王文厚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科儒:我院受理原告王俊花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世滨:本院受理刘丹秀诉你和张新霞、王媛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智:本院受理谈洪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5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张伟伟、石磊:本院受理刘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60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赵朋元: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谈琛、青岛晟鑫钢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道勇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0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李苹苹:本院受理王美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3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迟昭旭:本院受理青岛信利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51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刘展瑞:本院受理青岛正北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与第三人崔传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代理刚: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青岛恒速佳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韩彩燕、王烁、王晔、刘锡云诉你及刘昌国、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美美家园电器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马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明、朱磊: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同军诉你、张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明、朱磊: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同军诉你、张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7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孙明、朱磊:本院受理的原告杜同军诉你、张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1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成兵:本院受理的原告匡海涛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6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邹美英:本院受理的原告邹桂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81民初70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

    王源:本院受理徐岗诉你及吴晓青、第三人青岛鼎悦典当有限公司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青岛市市北区延安三路36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良:本院受理原告宗成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七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青岛市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叙:本院受理原告陈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延安三路36号)第四法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善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为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为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美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黄祖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玉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会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道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颜富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静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7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于猛:本院受理原告党小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54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军:本院受理原告石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7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18年7月1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刘竹青申请宣告韩福贵失踪一案。申请人刘竹青称,韩福贵于2001年9月出国后一直联系不上。下落不明人韩福贵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韩福贵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韩福贵情况,向本院报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况成杰、赵勇、杨鹏达、青岛喜恩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告刘甲明诉被告孙振东、况成杰、赵勇、杨鹏达、青岛喜恩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荣春饭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现因你四被告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2019年4月10日上午10时,在山东省威海监狱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国隆昌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青岛国隆昌盛房地产有限公司、青岛国隆和苑度假村管理有限公司、赵国庆:上诉人青岛昭福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就(2018)鲁0203民初6673号民事裁定书提出上诉。诉讼请求主要内容:撤销(2018)鲁0203民初667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曲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被告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路支行,第三人曲梅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50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判主要内容:驳回原告的起诉。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银合建筑器具租赁联营公司、青岛市房屋建筑总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支行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赵凯以本案执行债权已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南区支行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再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已转让给赵凯,其已受让本案债权请求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主体变更申请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10日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8听证室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迟文刚:本院受理原告段瑞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5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丽丽、魏玮:本院受理原告许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毅:本院受理原告王传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5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彬、胡晓艳:本院受理原告李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1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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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彬、杜现超:本院受理原告李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16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港上明珠商业有限公司,青岛港上明珠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港上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魁诉被告青岛创和嘉琪实业有限公司,青岛港上明珠商业有限公司,青岛港上明珠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岛港上明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45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判主要内容: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金及利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盛世天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敏捷、孙冰诉你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1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登州路22号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振邦: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青岛分中心诉你信用卡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海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青岛牧桐网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杨振、金超:本院受理原告张传琦诉你们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03民初63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永明、崔旭杰、青岛恒和园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鲁0202民初1206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邱琳、巩林杰、邱永春、青岛神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胶州市宏泰纸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鲁0202民初3488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高宜生、董静静、青岛福莱特箱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18)鲁0202民初4474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信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洪成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28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嘉林、童字钢、赖爱云、谷风歌、青岛天海林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童氏家具有限公司、青岛泰纬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3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谢松涛、李菲菲、张军鹏、徐铪检、张希波、徐爱妮、莱州市睿辰机械有限公司、莱州市鼎泰塑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32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丁峰、李瑞萍: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36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张忠兴:本院受理(2018)鲁0202民初6685号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保全裁定、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支付理赔款162566.29元;2.支付保险费3415.33元;3.支付代偿滞纳金;4.确认对抵押物的处分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承担律师费10000元;6.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承健:本院受理原告刘承锁诉被告刘承健、被告刘承敏、被告刘承江、被告刘承强继承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490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清平:本院受理原告李仁涵诉你收养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李清平支付李仁涵补偿费5万元;诉讼费由李清平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朱军、刘现花、青岛东泰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南京路贵都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二立即向原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2、判令被告一、二支付律师费;3、判令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判令原告对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19号12号楼2单元1505房产享有抵押权,对变现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本龙、青岛沃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薛本龙偿还原告垫付款本金、违约金;2、判令被告青岛沃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薛本龙的还款义务承担20万的最高额保证责任;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公告费、邮寄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及原告为追偿欠款而支付的律师费或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香美、青岛康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2、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3、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4、判令被告一以即墨市青岛义乌城26号楼3单元401户房屋对借款本息律师费及本案诉讼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对抵押财产有优先受偿权;5、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卫华、周庆博、青岛远景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判令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一至三立即协助原告办理崂山区同兴路710-11号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4、抵押登记完成后或被告逾期仍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原告对崂山区同兴路710-11号房产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学美、闫金军、青岛联城海岸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罚息;2、判令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一至三立即协助原告办理四方区海岸路2号8号楼2单元2103户房产抵押登记手续;4、抵押登记完成后或被告逾期仍未办理抵押登记,原告对四方区海岸路2号8号楼2单元2103户房产折价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凡:本院受理原告丛雅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7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盾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房屋租金764247.81元;2、判令被告支付自2016年4月19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期间的逾期支付租金滞纳金218790元;3、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65000元;4、判令被告支付律师费、5、本案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州青投荣昇 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孙书杰诉青岛青投荣昇置业有限公司和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18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康智鹏、张蕊:本院受理上诉人刘钰就(2017)鲁0202民初331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巍、国信北方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湛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一、被告李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支付原告青岛湛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消费费用共计438195元。二、驳回原告青岛湛山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平海、于永奎、代永朋、隋安举、肖淑凤、青岛盈新元包装有限公司、青岛润坤林包装有限公司、青岛天之健工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23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2018)鲁0202民初23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陈庆华、郑木利、肖玉先、陈世兰、青岛华杰林物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3010号民事判决书、(2018)鲁0202民初30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范永林、由珍妮、林在田、孙妮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30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中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周杰:本院受理原告孙大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薛海峰:本院受理原告刘宗钦与被告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行政诉讼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凤来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鞠立晓、青岛汇众普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志强:本院受理原告张学甫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2369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凤来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鞠立晓、青岛汇众普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梁志强:本院受理原告程显仑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民初2370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厨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传立传媒有限公司与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652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广告发布费100000元及自2017年4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贷款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齐铭鲁、林珺 、宫明伟:本院受理原告张子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657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偿还借款108万元;2、诉讼费用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旭辉:本院受理原告刘青培与你及第三人刘汝青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691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依法给原告自2016年3月2日起至今的青岛市市南区秀湛路20号502户四分之一房租租赁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刘江勇、青岛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衍孟与被执行人青岛智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执异67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夏文成、王妍: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夏文成、被执行人王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执异71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吕本华、陈文、张霖、李韶明、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与被执行人青岛华泰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执行人吕本华、被执行人陈文、被执行人张霖、被执行人李韶明、被执行人山东青岛会计师事务所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执异73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赵桂旭、高绪莲: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邹欣言与被执行人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被执行人赵桂旭、被执行人高绪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执异76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旭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赵烨、贾婧怡、赵桂旭、高绪莲、青岛日能拉伸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青岛阿尔特玛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旭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赵烨、贾婧怡、赵桂旭、高绪莲、青岛日能拉伸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青岛阿尔特玛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执异76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许艳、娄路承、许雯、刘晖、青岛融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远德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艳、被执行人娄路承、被执行人许雯、被执行人刘晖、被执行人青岛融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202执异76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威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远雄物业(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和孙朝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孙朝阳不服本院(2018)鲁0202民初2531号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领取上诉状副本,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威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远雄物业(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和孙朝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孙朝阳不服本院(2018)鲁0202民初2532号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领取上诉状副本,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恒聚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远雄物业(上海)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和孙朝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孙朝阳不服本院(2018)鲁0202民初2533号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领取上诉状副本,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青岛海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6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李龙龙、青岛龙润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青岛顺旺捷商贸有限公司与李龙龙、青岛龙润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202民初6433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贷款65000元及逾期违约金16467元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惟茂:本院受理中化金茂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70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毕英英:本院受理青岛海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71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赵新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丽晶大酒店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新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判决被告清偿所欠房费及杂费共计323672.4元;2、判决被告按照年利率24%支付滞纳金49165.16元(暂计至2017年11月6日);3、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刁鸣各、张立云: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鼎鑫隆履约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刁鸣各、张立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715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二被告支付代偿款78079.35元、律师费6388元、诉讼费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窦光志、王熙:本院受理原告张和平与被告窦光志、王熙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02民初719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64万元、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郭鹏、李赟超、王宏民、杨秀莲、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秦彩莲: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郭鹏、李赟超、王宏民、杨秀莲、青岛鼎博宇商贸有限公司、秦彩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6)鲁0202执2937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该通知书责令你们履行本院作出的(2014)南商初字第301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你们的财产情况;二、(2016)鲁0202执293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王宏民名下位于青岛市开发区漳江路97号5栋1单元303户、开发区石雀滩路9号西区5栋1单元304户房产两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据材料。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王吉顺、刘丽华、王吉泰、青岛三昧珍坊艺术品有限公司、青岛名钓会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被执行人王吉顺、刘丽华、王吉泰、青岛三昧珍坊艺术品有限公司、青岛名钓会户外运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一、(2018)鲁0202执1102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该通知书责令你们履行本院作出的(2016)鲁0202民初659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申报你们的财产情况;二、(2018)鲁0202执110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定拍卖王吉顺名下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北仲一支路11号3单元602户房产一处。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对执行裁定书有异议,应当在公告送达期间或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提交证据材料。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山东德汇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新航道文理培训学校诉你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合同款人民币20万,并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9.6万元的违约金;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连云港高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途通贸易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欠原告款项共计人民币464458元(其中含劳务费和货款)及上述应付款项的利息损失(自2018年2月5日计算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及违约金损失(按每逾期一个月应支付违约金5万元的约定标准,自2018年8月6日计算至上述违约金全部付清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孙晓萍:本院受理原告仲崇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人民币本金45万元;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与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单军:本院受理原告李静、张庆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5.8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传统重工有限公司(原名青岛迦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冷传凤、王勇涛、青岛云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青岛传统艺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青岛迦南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青岛云鼎置业有限公司、青岛比利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迦南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薛秀妮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和你们民事案由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撤销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2016)鲁0202民初4799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中“判决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对被告王勇涛名下位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102号34#、47#、48#网点103户的房产享有抵押权”;2、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弘信恒远地产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晓辉诉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李晓辉申请撤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02民初5609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青岛温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陈亚义:本院受理顾晓磊与青岛温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陈亚义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202民初5623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167350元及自起诉之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公告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答辩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见院内电子公告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