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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创利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811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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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

    序

    号借款人

    借款人所在地币种

    担保

    方式

    基准日本金余额

    基准日利息余额(2018.5.20)担保人1

    邹城市万达煤机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998.377158330.49平康,赵丰平/动产抵押2

    邹城市日盛物资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1800

  562.38

    邹城宝宏物资有限公司,邹城华北汽配城管理有限公司,徐庆锋,郑奶和,詹巧华/土地使用权3

    邹城华北汽配城管理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900

  281.19

    邹城宝宏物资有限公司,邹城市日盛物资有限公司,徐庆峰,郑奶和,詹巧华/土地使用权4

    邹城宝宏物资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1800

  562.38

    邹城市日盛物资有限公司,邹城华北汽配城管理有限公司,徐庆锋,郑奶和,詹巧华/土地使用权5

    山东兖物汇金矿山设备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保证50037.38济宁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

    山东亚圣府酒业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保证95.314835

24.11

    邹城市汇鑫经贸有限公司,济宁市博利恒商贸有限公司,包荣宽,时迎波,李金阁7

    山东顺鹏矿山科技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300

  105.72董培付,董培友,王全贵/抵押-其它8

    山东梁山万达碳素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1687.5

  171.48

    济南万方炭素有限公司,淄博宇盛物资有限公司/三宗土地使用权、一宗在建工程9借款人

    济宁紫金花味精有限公司

    借款人所在地济宁币种人民币

    担保

    方式抵押

    基准日本金余额1596

    基准日利息余额(2017.8.15)391.33担保人1

    山东镒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保证525

  27.32

    邹城沃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森奈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博弘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徐现勇,余良武,段传清,张丽,徐德怀2

    邹城沃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保证524

  12.94

    山东镒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森奈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博弘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徐现勇,余良武,段传清,张丽,徐德怀3

    山东森奈木塑科技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保证630

  26.97

    山东镒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邹城沃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博弘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徐现勇,余良武,段传清,张丽,徐德怀4

    山东博弘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保证525

  13.03

    山东镒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邹城沃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森奈木塑科技有限公司,徐现勇,余良武,段传清,张丽,徐德怀5

    邹城市安斯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680

  64.16

    济宁市金利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赵倩雯,韩文训/土地使用权及钢结构展厅6

    邹城市安斯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730

  51.08韩文训/土地使用权7

    山东圣花实业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抵押1800337.55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8

    曲阜金皇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抵押1190355.52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9借款人

    邹城市瑞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借款人所在地济宁币种人民币

    担保

    方式

    抵押、保证

    基准日本金余额2950

    基准日利息余额(2017.5.20)90.16担保人1

    济宁鲁淀生物产业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

    抵押、保证4000

  652.60

    济宁一九贸易有限公司,刘莎莎,张宗书,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2

    邹城深发钢铁贸易有限公司济宁人民币保证1800

  421.62

    邹城华宜物资有限公司,邹城吉泰钢铁贸易有限公司,邹城华北钢材城有限公司

    邹城市田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顾天旺,史延香,薛辉,薛正贵/在建工程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创利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编号:COAMC鲁经一-2018-A-16-00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山东创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创利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创利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创利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山东创利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8日

    附:公告清单

    标的资产清单:债权标的资产清单  单位:万元

    山东创利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经理联系电话:0632-3333398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西小庄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2017年5月20日及2017年8月15日、2018年5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债务人、担保人应予履行的相应本金、利息余额及应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合同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