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三版

法院公告

2018年11月8日

  • 日期:20181108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崔会展:本院受理原告日照爱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42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何召伟:本院受理原告日照爱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42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桂富、梁荣红:本院受理原告日照爱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42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王琳:本院受理原告日照爱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4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于金英、邢会军:本院受理原告日照爱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担保责任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42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限你们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李玉亭:本院受理刘印诉你、徐可国、张玉元、陈常山、日照新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34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李玉亭:本院受理张清强诉你、鲍丰盛、日照新天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照华泰纸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34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吕小娅:本院受理原告刘执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22民初36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峤山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王法吉:本院受理原告马世菊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122民初4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莒县人民法院

    宋庆良、刘红彩:本院受理申请人陈月领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执行裁定书,因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本院依法拍卖查封的财产,裁定内容:拍卖被执行人宋庆良所有的位于莒县棋山镇庞庄村东300米处莒县庆良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院内房屋建筑物及养殖棚、土地使用权,以清偿债务。

    莒县人民法院

    迟名杰:本院受理吴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聚财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安军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军:本院受理万兴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191民初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文登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卫国:本院受理威海市环翠区银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吴旭光、杨玉萍、张晓辉与你们及威海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海涛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0民初260号、(2017)鲁10民初329号、(2018)鲁10民初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三份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三份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德启、刘翠苹:本院受理原告威海信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德启、刘翠苹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2389号民事判决书(二被告连带偿还原告借款54999.99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燕科、徐文波:本院受理原告甄宝森与被告刘燕科、徐文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58 17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万峰:本院受理原告刘奕彤与被告万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返还款项51305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宇哲:本院受理原告神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宇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28 622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建平:本院受理原告神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张宇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97 862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之强、刘兴刚:本院受理原告孙化玲与被告刘之强、刘兴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08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0万元及违约金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建成:本院受理原告苏健与被告王建成、吕晓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145 178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建成:本院受理原告崔从林与被告王建成、吕晓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250 785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王建成:本院受理原告林英南与被告王建成、吕晓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16798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戚赟、姜坤:本院受理原告戚语桐与被告戚赟、姜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住址不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09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利息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毛加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与你金融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0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毛加贺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25200.32元、利息611.51元(计算至2018年4月15日止)以及自2018年4月1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及方式计算);二、被告毛加贺给付原告律师代理费12532元、保全申请费2020元;三、原告对被告所有的位于文登区大水泊镇天福路24号2单元504室房产在拍卖、变卖的价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上述内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4876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周学容、威海嘉发燃料有限公司、威海嘉能燃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慧缘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王飞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王飞、威海嘉发燃料有限公司、周学容、威海嘉能燃料有限公司对原告对周新桥享有的债权876437元及违约金(以833182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8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24% 计算)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周新桥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周颖、费跃、威海信和燃料有限公司)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案件受理费12 56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260元,共计17824元,由四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肖姝、慕新瑞、梁永德、李欢:本院受理原告威海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告刘肖姝、慕新瑞、梁永德、李欢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刘肖姝、慕新瑞偿还原告借款39.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律师费2.88万元;被告梁永德、李欢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唐琪(曾用名唐香香):本院受理原告丛旭与被告唐琪(曾用名唐香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高守泽:本院受理原告张强与被告高守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25 00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冠群:本院受理原告闫增奎与被告张冠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10 000元)、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翟明达:本院受理原告丛薇与被告翟明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原告借款2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苗伟:本院受理原告姜春洋与被告苗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被告偿还借款20 000元及利息)、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龙:本院受理原告丛杨馥与被告张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56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偿还借款13 2 892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 3 358元及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刘海林:本院受理原告王天文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002民初268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原告王天文与被告刘海林于2016年10月1日及2017年2月10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解除,被告刘海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将位于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北江疃村北600平方米厂房及2 000平方米厂房退还给王天文。二、被告刘海林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清偿原告王天文两处厂房租金 57 499.8元。案件受理费619元,由被告刘海林负担。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羊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贺晓亮、刘秀燕:本院受理原告谷海与被告贺晓亮、刘秀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28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贺晓亮偿还借款195 000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4 026元及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孙忠振、邹剑:本院受理原告王宪春与被告孙忠振、邹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详,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及违约金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宋慧梅:本院受理原告神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战显胜、宋慧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55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129 686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3287元及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孙权:本院受理原告神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孙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58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偿还借款91 582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2 188元及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闫加芳:本院受理原告神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闫加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5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解除借款合同、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偿还借款98 418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2 407元及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江明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小霞与被告江明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02民初352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偿还借款38 418元并支付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775元及公告费56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赵小茗、孙晓东:本院受理刘忠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钱晓航、赵秋霞:本院受理刘忠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慧:本院受理原告王向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祝令香、于岚:本院受理陈有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平、丛红梅:本院受理王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迟法佳:本院受理原告毕小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003民初290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吴国峰、于秀波、董军章:本院受理原告王永清诉你、王锡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王永清就(2017)鲁1003民初555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喜开:本院受理原告倪德强诉被告你居间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3民初308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乳山市人民法院

    烟台鑫广旅游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蓝星艺术印务有限公司诉你、李林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5民初3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王宪英、马丽:本院受理原告单淑云与你们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董立芬、彭堂胜:本院受理原告刘晓慧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85民初10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夏雷:本院受理原告臧立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5民初13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栾文战、沈秀文:本院受理原告邱良诉被告栾文战、沈秀文、长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685民初32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招远市人民法院

    初强:本院受理原告闫皓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17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水道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栾静、刘宪朋:本院受理的原告环翠区永安记食品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8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二人负连带责任,共同向原告退还货款1515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739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林温桃、王守玲:本院受理原告史福寿诉你方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12民初11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因烟台市牟平区刘家夼建筑工程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之规定,本院于二0一八年九月三日裁定终结烟台市牟平区刘家夼建筑工程公司破产程序。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张鲁缘:本院受理了原告刘全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你偿还借款20000元及相应利息)、举证通知、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格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程龙强:本院受理韩光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7民初2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海阳市人民法院

    姜其航、乳山市德涵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庆安诉你们和许新德(2018)鲁1083民初3699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邢明明:本院受理原告乳山市华润物流有限公司诉你(2017)鲁1083民初4897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乳山市人民法院

    苗成安:本院受理原告宋伟诉你单位(2018)鲁1083民初2864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乳山市人民法院

    乳山市博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博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丽慧诉你单位(2018)鲁1083民初2780号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乳山市人民法院

    冷传敏:本院受理原告于福娥诉你(2017)鲁1083民初4510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乳山市人民法院

    李银柱:本院受理原告张金平诉你(2018)鲁1083民初3060号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乳山市人民法院

    柳培首:本院受理的原告付世好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九时在本院诸往法庭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乳山市人民法院

    于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于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建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李建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8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于颖: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支行诉被告于颖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民初9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均成:本院受理肖常松诉乔少臣、你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司法诚信承诺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次日9时00分、期满后15日9时00分、期满后30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王祥臣申请宣告曲海娜失踪一案,经查:曲海娜,女,1986年6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371082198606070720,住荣成市寻山街道办事处前虎口村,于2009年3月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希望曲海娜本人或知其下落有关利害关系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闫革:本院受理原告李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1)荣成民初字第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郑水龙、邵艳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诉被告郑水龙、邵艳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的原告莱州市沙河镇诚德机械厂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83民初300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伟涛:本院受理原告刘春蕊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李昌国: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国京美: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赵文杰: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潘庆超: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利军、王利明: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里店支行诉綦行国等人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辨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烟台福敏达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鼎盛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40分在莱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一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方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市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辨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州市人民法院

    韩春云:本院受理原告王新生诉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请法院判令你赔偿其损失15 700元,并承担诉讼费。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驿道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州市人民法院

    王飞:本院受理原告解文中诉被告王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1民初13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薛洪海、刘延芹:本院受理原告冯光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孙强:本院受理原告东营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王文杰:本院受理原告垦利区胜坨镇皇殿村民委员会与被告东营市东旭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王文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21民初122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王文杰:上诉人垦利区胜坨镇皇殿村民委员会就(2018)鲁0521民初1226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上诉请求:1、撤销(2018)鲁0521民初1226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二审法院将依法审理。

    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

    滨州宏达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北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滨州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167952元;二、判令被告支付自2012年8月25日起至2018年6月25日的利息58806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照年利率6%计算),以上款项共计226788元;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91民初194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第一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第二次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0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于春光: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贷款余额80026.32元,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91民初243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录伟: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贷款余额75175.75元,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91民初227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小龙: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贷款余额79575.72元,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91民初227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吕秋锋: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贷款余额72974.35元,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91民初2276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保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7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解希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本院(2018)鲁0591民初16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解希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36499.86元、零售利息4283.73元、分期手续费1899.24元、违约金4961.1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欠款利息(以欠款本金36499.86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案件受理费991元、公告费690元,由被告解希亮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解希亮: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本院(2018)鲁0591民初16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解希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信用卡欠款本金4333.32元、零售利息687.28元、分期手续费202.97元、违约金508.4元并支付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欠款利息(以欠款本金4333.32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690元,由被告解希亮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旭辉:本院受理原告东营爱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6日内。起诉要点:1、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合同编号:YS0103600《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协助原告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注销手续;2、判令被告返还房屋并支付原告垫付本息27601.76元、违约金及结清腾空房屋之前的所有费用,共计27601.76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5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杜昕姿:本院受理的青岛贝斯特科工贸有限公司与杜昕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本院(2017)鲁0523民初1341号民事调解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523执118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日照市莒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牛京山诉你方与赵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广饶县人民法院

    唐洪泉:本院受理原告孙艳丽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3民初26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唐洪泉、刘红娟:本院受理滕永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23民初265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唐洪泉、刘红娟:本院受理滕永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23民初26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王绪利(公民身份号码:220524197810101294):本院受理东营宏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广饶县人民法院(2017)鲁0523民初132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广饶县人民法院(2017)鲁0523执178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案涉房产已拍卖成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张霞:本院受理原告魏延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3民初29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上海鲁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营市源伟工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23民初205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王春斌:本院受理原告常洪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3民初281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饶县人民法院

    秦秀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523民初452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饶县人民法院

    秦秀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523民初452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广饶县人民法院

    林温桃、王守玲: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杨从勉、杜俊利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18)鲁0612执30号】,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财产申报令、执行裁定书、执行决定书、选择评估机构及堪验现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们于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第3日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选择评估机构。于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第10日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本院将组织现场堪验对涉案资产(位于牟平区武宁留德庄村北二层楼房)进行价值评估。于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第30日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领取评估报告。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烟台思欧特润滑油有限公司、烟台宏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瑞龙泵业制造有限公司、王瑞龙、侯悦青、王雪纯: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票据纠纷一案,现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4庭开庭,逾期将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柏元、刘庆全、张培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一案,现送达起诉状、合议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为:判令三被告共同偿还本金293971.99元、利息和罚息24967.80元(暂计算至2018年3月13日),并从2018年3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约定给付利息、罚息给原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54庭开庭,逾期将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培诚、王善荣: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天宝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你们返还原告垫付款2509250.44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直至判决生效之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青年旅游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与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02民初238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烟台青年旅游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广告位租赁费78.4万元及自2018年3月5日起至被告烟台青年旅游广告有限公司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1640元,由被告烟台青年旅游广告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青年旅游广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与你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02民初238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烟台青年旅游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原告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广告位租赁费928973元及自2018年3月5日起至被告烟台青年旅游广告有限公司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4200元,由原告烟台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担1569元,由被告烟台青年旅游广告有限公司负担12631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吕亚伟: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奇山街道办事处福临居民委员会与你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02民初444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付给原告运费12240元及自2018年5月3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47元,由原告负担17元,由被告负担130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张根连与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02民初453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张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返还原告张根连股权转让款120000元,并赔偿自2017年3月16日起至被告张杰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给原告张根连。案件受理费2700元,由被告张杰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隋荣生: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79735.03元、零售利息3267.34元、分期手续费3123.6元、违约金8589.18元、现金利息952.27元,共计95667.42元(暂计至2018年6月17日),同时自2018年6月18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约定给付原告零售利息、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盖文杰: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96508.6元、零售利息1015.34元、分期手续费8304.37元、年费480元、违约金559.16元,共计106867.47元(暂计至2018年6月18日),同时自2018年6月19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约定给付原告零售利息、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华瑞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国伟经贸有限公司、烟台鹏翔华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宋爱国、崔宏伟、段庆铅、崔红红:本院受理原告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602民初275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限被告烟台华瑞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12712.96元及利息、罚息、复利47801.14元(暂计至2018年2月20日),自2018年2月21日起至被告烟台华瑞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借款合同约定计付利息、罚息、复利给原告。同时由被告烟台市隆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国伟经贸有限公司、烟台鹏翔华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宋爱国、崔宏伟、段庆铅、崔红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154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6545元,由上述八被告共同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刘艳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162830.73元、零售利息1656.32元、分期手续费8146.56元、违约金3033.15元,共计175666.76元(暂计至2018年7月3日),同时自2018年7月4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仍按约定给付原告零售利息、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付伟萍: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84230.6元、零售利息2785.86元、分期手续费6287.97元、违约金2702.69元,共计96007.12元(暂计至2018年7月3日),同时自2018年7月4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约定给付原告零售利息、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庆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57068.75元、零售利息1737.12元、分期手续费3262.36元、违约金382.19元,共计62450.42元(暂计至2018年6月20日),同时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约定给付原告零售利息、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王庆凯: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37922.66元、零售利息972.88元、分期手续费2108.23元、违约金191.6元,共计41195.37元(暂计至2018年6月20日),同时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约定给付原告零售利息、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唐丽: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115206.98元、零售利息6349.15元、分期手续费472.35元、违约金10191.08元,共计132219.56元(暂计至2018年6月13日),同时自2018年6月14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约定给付原告零售利息、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宋雪莲: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105483.97元、零售利息4265.62元、分期手续费6117.33元、违约金3489.58元,共计119356.5元(暂计至2018年7月2日),同时自2018年7月3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仍按约定给付原告零售利息、违约金。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贾甜甜: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39992元、零售利息2094.72元,共计42086.72元(暂计至2018年7月30日),以及自2018年7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杨小翠: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37924.48元、零售利息1025.49元、分期手续费1369.33元,共计39689.3元(暂计至2018年7月15日),以及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计算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赵永申: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39949.72元、零售利息4195.35元,共计44145.07元(暂计至2018年7月15日),以及自2018年7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信用卡领用合约》计算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李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在起诉状中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信用卡贷款本金43854.05元、零售利息3817.54元、分期手续费1282元、年费754.38元,共计49707.97元(暂计至2018年7月20日),同时自2018年7月21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信用卡领用公约》的约定计算利息。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胡立娜:本院受理原告殷德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02民初4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曲立成:本院受理原告曲大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02民初10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崔友祝:本院受理原告房永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谭学斌:本院受理原告于淑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602民初1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盈沣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0602民初2405号民事判决书:一、限被告烟台盈沣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支付物业费2145000元。二、驳回原告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烟台盈沣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234元,由原告北京天鸿宝地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负担381元,被告烟台盈沣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385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莲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嘉豪诉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解除原告与你公司于2015年7月18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限你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款598006元,并自2015年7月19日起至被告实际返还购房款之日止,以598006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向原告田嘉豪支付违约金。限你公司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马有朋:本院受理原告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交纳物业服务费5536.80元,负担诉讼费50元。限你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高明、杨爱霞:本院受理原告郭玲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140000元、利息8792.78元(利息暂计至2018年8月6日),自2018年8月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高明、杨爱霞:本院受理原告唐淑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寻找不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共同偿还借款本金 93000元、利息 5840.92元(利息暂计至 2018年8月6日),自 2018年8月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诉讼费由你们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毓璜顶法庭第1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烟台天恒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维江与你及山东高盛置业有限公司、烟台花样年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应诉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邹广帅(身份证号370611198707050338):本院受理原告宋保国诉你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611民初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清洋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林赟 (身份证号370631197307100026)、烟台凯拓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珍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偿还借款本金9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清洋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高京生:本院受理原告威海圣浩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时间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阳市人民法院

    姚念昌:本院受理原告田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各一份。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牡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尹香祚:本院受理原告刘同昌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民初32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胡顺红:本院受理原告吴刚、刘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83民初18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赔偿办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素云:本院受理原告何跃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多次送达一直无人接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素云:本院受理原告张莉(丽)诉你与刘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多次送达一直无人接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曲燕、孙衍生:本院受理原告郭炳楠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作出(2018)鲁0983民初9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肥城市人民法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贾新伟、张慧、泰安金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北京御世和装饰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2016)鲁0991 民初95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11执1508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考福娣: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2016)鲁0991民初445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11执1507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胜: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2016)鲁0991 民初 447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11执 1509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唐安敏、孙菊、孙钦钦: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执行(2016)鲁0991民初94号民事调解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911执1511号一案的执行传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