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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检察长出庭公诉全市首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 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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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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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由乳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该市首起恶势力犯罪高某某、王某案在市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连业文作为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乳山市法院院长原永忠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该案是乳山市检察院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关于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通知》和《乳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捕诉合一”改革工作意见》要求,由检察长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亲自出庭公诉的全市首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受案后,连业文检察长高度重视,作为该案主办检察官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仔细剖析案件细节,对该案犯罪性质和证据进行了分析研判和全面把控。

    由于该案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高,为了进一步提升庭审质效,乳山市检察院积极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制定了周密的出庭预案,于10月18日牵头就该案在乳山市人民法院举行庭前会议,对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各类事项进行充分讨论。

    庭审当日,连业文检察长依法宣读了起诉书,重点围绕起诉指控事实对被告人进行了庭审讯问,举证详实,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对两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姜海  李志坚  孙轶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