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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检察院建立案件质量跟踪档案

让司法办案有“质”也有“效”

  • 日期: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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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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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泗水县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案管办检察员张甜正在受案审查一起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证据材料卷宗只有呼气式酒精检测情况,没有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报告,对此也未做情况说明。”张甜将这一问题记入案件质量跟踪档案,并将在分案时一并送给承办人。

    今年来,泗水县检察院为促进规范办案,建立了案件质量跟踪档案,自案件受理到办结归档,对每个案件的办案环节进行质量跟踪管理,将跟踪情况形成电子档案,作为督促整改、事后评查、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案件质量档案的建立,实现了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管理。在案件受理时,对案件的难易程度、是否涉检上访、存在的瑕疵、需注意的问题及是否依据退查提纲进行侦查、调查等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将评估情况记入档案,并分案时提醒承办人该案存在哪些问题,办案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等;在办案过程中,流程管理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并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记入档案;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时,将评查的全部问题、整改情况及评查人对案件质量评价记入档案;在案件归档时,案管部门对案卷装订及办理质量进行评价记入档案,作为是否同意归档的依据。案件质量跟踪档案的建立,改变了以往事后评查整改的单一做法,实现了质量管控向事前、事中前移,做到了即办即查,边办边改的全程管理,促进了规范办案和质量提升。

    该院案件管理中心刘友太主任表示,自“案件质量跟踪档案”建立以来,该院共建立案件档案320份,督促整改120件。通过对案件全程实时跟踪,真正做到了“案件流转到哪里,跟踪就延伸到哪里”,使司法规范在检察人员行动中成为习惯,促进了办案质效的提升。

    孔国惠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