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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和你的不一样”

——沂南县检察院创新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侧记

  • 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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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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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下午,沂南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室内座无虚席。一份《周某晓涉嫌强奸罪的审查报告》摆到了大家面前,联席会共召集了公诉、未检两个科室的7名员额检察官参加,7名检察官助理列席。当承办检察官王慧汇报完该案基本情况后,就该案是否达到起诉条件,提请检察官联席会研究讨论。会议召集人、副检察长刘新宣布开始审议。

    这是一起被害人为未成年人和罪与非罪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典型案件。

    首先打破紧张气氛的是公诉科张洪峰科长,他说:“承办人认为本案达不到起诉条件。虽然犯罪嫌疑人周某晓为达到奸淫的目的,依次采取阻拦、揽着不让下车、捂嘴不让喊人、威胁要弄死她等胁迫手段。但是本案证据之间存在大量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我认为本案现有的证据中关键事实不清,起诉有非常大的风险。”员额检察官苗士武扳着指头列举出了应当注意的五个疑点:女孩之前和嫌疑人的聊天记录显示二人明确约定是发生性关系的;女孩后来反悔是因为嫌疑人的吓唬还是嫌疑人多次言语引诱所致,尚不清楚;在车上是否有威胁行为,嫌疑人未供,开车司机老刘的四次证言也未能证实。更重要的是,二人一前一后进入宾馆,完事后聊着天,有说有笑地走出来,难以认定违背妇女意志。另外,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女孩对男朋友打来的多次电话,不接或接了赶紧挂掉,没有任何的求救行为,也应当注意。

    “我认为,女孩事后要钱的行为不能忽略。在宾馆中,女孩谈起自己做微商亏了600元钱,嫌疑人表示愿意给补上,事发后,女孩的男友及其家人要私了,跟嫌疑人要五万元,因此,不能排除为了要钱而说强奸的可能性。”列席联席会议的检察官助理段梦莹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员额检察官张京明认为,不能忽略该案不是主动报警这个情节。女孩前男友劝其报警,其不愿报警而要求私了,报警是因为要钱太多,跟嫌疑人一起去的人怀疑是敲诈勒索而报警,因此不排除女孩是为了怕他男友和家人生气而说强奸的合理怀疑。

    “我的看法,和你不一样。”与其相反,检察官助理孙浩博则认为:应当综合考虑被害人是15岁的未成年人这一情节,需要考虑到她的心理承受能力,虽然之前同意,但是见面时反悔了,结合被害人及证人的证言可以认定有威胁行为,可以认定对被害人造成了心理胁迫,结合其还哭着给男友说被强奸的情节,倾向于认定构成强奸罪。

    接着,与会的员额检察官高兴军、朱献贵等人也都从不同角度发表了个人观点。

    就这样,原本预计一小时能够结束的联席会议因为讨论得热烈而延迟了足足 30分钟。会议记录人李付枚不由感叹:“像今天这样审议案子的会议实在太多了,大家常常因为案中的某个细节而据理力争,有时棋逢对手,还争得脸红脖子粗呢!”

    当出席会议的员额检察官们在《检察官联席会会议记录表》上签字后,主持人综合会议的分歧意见和不同观点,进行了总结梳理,并将大多数人的“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的意见及少数人的“现有证据已达到起诉条件”的意见进行了归纳总结,并决定将上述意见提交本院检察委员会进行审议。

    谈到该院创新建立的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公诉科的刘昌深有感触地说:“我们院检察官联席会议方式很特别,当承办检察官把案情陈述完提出自己的处理决定后,谁有比较成熟的见解谁先谈,然后再一个个发表个人的观点和意见。绝不会因为我是个刚入额的新兵就不敢说话,也不会因为你是个老牌检察官我就得全听你的。”

    同样的感受,未检科检察官助理夏培花也说:“会议的氛围也特别好,大家不仅能根据所掌握的案情以及法律条文进行发言、讨论、提出不同意见,还经常用自己的观点来驳斥他人的观点,在相互碰撞中擦出思想火花,尽显法律智慧。”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召开检察官联席会32次,其中,公诉部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14次,侦监部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11次,跨部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7次;先后讨论拟改变案件定性、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等疑难复杂案件41件;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同比下降47.8% ;经联席会议研究的意见,被检委会和一审法院采纳率分别达83% 和100% 。

    “围绕构建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新型监督管理体系,我们创新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通过这种形式,既充分发挥了对案件质量的把关指导作用,又突出了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这对今后我们深层探索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与责权利相对应、司法办案放权与控权相平衡的内控机制,很有帮助。”该院检察长魏友森这样说。 胡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