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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年8月1日

  • 日期: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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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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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文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8)鲁10 民初196 号原告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诉你、广州胜洲投资有限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2018 年 11 月15 日上午 9:00、2018 年 11 月29日上午9:00、2018 年 12月13 日上午 9:00、2019 年 1 月3日上午9:00、2019 年 1 月24日上午 9:00 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登市特种漆包线厂:本院受理济南国凯商贸有限公司诉鞠卉林、文登市特种漆包线厂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0 民初 4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傲胜:本院受理原告王建章诉于傲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003民初 95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闫义文:本院受理陈家年诉你与乳山市威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山东省倪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003 民初 575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敬运、王秀青:本院受理刘文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003民初10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晓刚:本院受理赛秉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003民初2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晓芸、蒋金涛:本院受理原告张言杰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003 民初 5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张瑞强:本院受理威海市永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祥红:本院受理威海市永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褚运岭:本院受理威海市永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刘建兵:本院受理威海市永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杨海波:本院受理原告谭军华诉你、王云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003 民初 19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杨海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谭军华借款 40000元,支付利息分别以 20000元为基数,自 2015 年 12月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24% 计算。自2016年 1 月9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24%计算;二、杨海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谭军华律师代理费 5700 元;三、驳回谭军华对王云丽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002 元,保全费 520 元,公告费 560元,由杨海波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十二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桂兰:本院受理原告田汝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高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曹廷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胡玉峰、曹廷坤、王现存、汪旻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郯商初字第 143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临沭县蒙香花生油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裕兰诉被告臧秀云、陈昱晓、陈育锋刘夫连及你公司(2018)鲁1329 民初 1103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朱孔现、朱崇开、朱家羽:本院受理原告孙廷雷诉刘斌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29 民初 12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曹廷坤: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胡玉峰、曹廷坤、王现存、汪旻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3)郯商初字第 143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郯城县人民法院

    唐琪:本院受理原告张纪芹、庞竣豪、庞宇桐、庞向举、王立花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326民初 234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邑县人民法院

    任永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其强、李佃光诉你(2018)鲁 1329 民初 2029 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袁飞、付林(住临沭县大兴镇向阳村 56 号):本院受理山东瑞昌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29 民初 192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胡娟:上诉人纪树平诉被上诉人胡广敏、胡娟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 26 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之奋: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忠合与被上诉人张永超、付学存、张之奋、刘二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3 民终 27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鹏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赵开丰、蔺恩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李敏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刘义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刘宗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陆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苗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郯城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郯城县人民法院

    颜此平:本院受理你方与郭方刚、平邑县方泰食品有限公司、平邑县房产管理局房屋转移登记一案,郭方刚、平邑县方泰食品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3 行终第 124 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龙刚:本院受理上诉人刘纯仁与被上诉人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龙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3 民终 563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文菲: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诉你(2018)鲁 1327 民初 3121 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十字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南县人民法院

    临沭县瓯龙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汪德泉与被上诉人山东铭远投资有限公司、临沭县瓯龙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临沭县瓯龙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俞栋与被上诉人山东铭远投资有限公司、临沭县瓯龙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孙沂波:本院受理上诉人孙沂青与被上诉人山东沂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孙沂波、马全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3 民终 277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裴宝祥:本院受理上诉人魏飞与被上诉人胡丹丹及原审被告裴宝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3 民终 28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兴林、舒琳:申请执行人山东美澳置业有限公司与你们及青岛海梦圆大酒店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3)临民一初字第 119 号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山东美澳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8年 6月14 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18 年 6 月15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3 执 280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要求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并于送达后七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于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本院(2013)临民一初字第 119 号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付保、山东弘庆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梅宝民间借贷纠纷、确认合同效力、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 民撤 8 号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9 点(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 16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妮妮与被上诉人王云成、黄礼银、原审被告张建宇、原审被告山东双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临沂宝泉实业有限公司,平邑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3 民终6032 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9:00 在本院第 6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邑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妮妮与被上诉人黄礼银、原审被告李朝秀、尚学利、张建宇、临沂宝泉实业有限公司、临沂双赢担保有限公司、临沂市恒日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广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临沂平邑晟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3 民终 6046 号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日 9:00在本院第 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唐国伟:本院受理上诉人山东金宝机械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崔敬前、唐国伟、山东信德置业有限公司、魏光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涉港澳台为满3 个月。或涉外为满 6 个月),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至少3日)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与其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高开良:本院受理原告李士东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即 2018年 10月 11 日上午 9 时00 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邑县人民法院

    杨大营:本院受理原告谢涛诉你(2018)鲁 1329 民初 1623 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一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沭县人民法院

    马正珂:本院受理原告岳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民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15 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 18日 10 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平邑县人民法院

    临沂市金晶建陶有限公司、陈春斗: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主父艳臣、赵国峰与被上诉人周树海、临沂市金晶建陶有限公司、于凤华、陈春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3民终59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烟台金泉水泥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市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与被告于宝友及你公司(本案第三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招远市人民法院

    烟台九发置业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烟台霖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九发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15)烟牟执字第 52、53、54、55、56 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2015)烟牟执字第 52、53、54、55、56号之一,拍卖被执行人烟台九发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在银海家园车库、停车位 [详见:烟台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烟浩正评咨字(2018)第 47 号资产评估报告]和网络司法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自送达之日起第 10 日上午10时至第 11 日上午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535/05,户名: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车库、停车位评估价值为 10055329元,拍卖保留价为每个车库、车位评估价的 70% ,拍卖保证金收以起拍价的 10% 收取,10 万元以下的增加幅度=2% ,10 万元以上的增加幅度=1% ,望接通知后按时参加或关注。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8年 4 月 17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博兴县陈户镇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灭失的票号为 1050004320374589 的中国建设银行汇票 (票面金额为 1 000 000 元,出票日期为 2018年 3 月 22 日,出票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持票人为博兴县陈户镇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作出(2018)鲁1625民催 1 号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宣告申请人博兴县陈户镇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持有的号码为10500043/20374589、票面金额 1 000 000 元的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博兴县陈户镇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博兴县人民法院

    朱秀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娜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期满后的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上午9 时在本院胡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惠民县人民法院

    郭重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聊城润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525民初 37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吕国月:原告马俊波与被告吕国月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525民初95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马俊波与被告吕国月离婚。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武洪俊:原告徐蒙蒙与被告武洪俊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525 民初 10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徐蒙蒙与被告武洪俊离婚。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熊书玲:本院受理原告黄起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9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白建军:本院受理(2018)鲁1525 民初 2443 号原告么保玉诉你返还原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 )9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程民:李秋云申请执行程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本院依法委托山东正源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评估了被执行人程民所有的冠县清泉河北岸二期回迁房即冠县清泉一品沿冠宜春路商业 21 号摊位 (诚信广场一层)的价值,并已作出《鲁正估(2018)法字第 038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总价值 276849 元。因你下落不明,现将《 估价报告》及(2014)冠执字第 805-2 号拍卖裁定书公告送达给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10 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冠县人民法院

    由春利:本院受理原告王朝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 )15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芦正华、芦正昌:原告张辉层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原告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 )9 时在本院冠城镇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郗万顺: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阿县北方运输有限公司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山东金桥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聊城市东方龙湾 29 幢 2 单元 2103室及两个车位 D-276、D-199 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11万元 )。自公告之日起,60 日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要求重新评估,逾期本院将对上述财产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告知事项,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东阿县人民法院

    田瑞洋:本院受理李翠景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 )在本院菜园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赵新昌:本院受理原告刘长凯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拖欠工资10000 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23 民初 203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下午2 时 30 分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成武县人民法院

    吕士举:本院受理原告王凤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81 民初 358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西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滕州市人民法院

    刘祥臻:本院受理上诉人你诉滕州市荆河街道南关社区服务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 民终 19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刘祥臻撤回上诉处理。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褚夫侠:本院受理上诉人程召均与被上诉人贺成刚及你本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 民终 49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承军:本院受理上诉人李胜民与被上诉人吴承军、米镜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 鲁 04 民终 1540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8 年 10 月 8 日上午10 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邵伟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邵伟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陈锋、韩浩、韩辉: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邵伟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峄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的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广发恒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士景与被告李涛、菏泽汇君置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你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作出(2017)鲁 1726 民初 3205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李涛不服本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鄄城县人民法院

    宋波、张磊、张延涛: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 1402执异123 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祥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晓红、禹城市盛裕纸制品厂、韩付友、孟翠立、李宏斌: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 1402 执异 122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李鑫、张伟、徐峰、陈占飞、高爽: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 1402 执异121 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刘桂荣、马存兴、于长喜: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1402 执异120 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展浩威、魏立山: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 1402 执异 119 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展浩威: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 1402 执异 118 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马勇、吕美、赵广海、李志刚、董林: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1402执异 117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杨焕利、山东艾克思管业有限公司、霍成良、禹城市中科华凯机械有限公司: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1402 执异116 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临邑县锦源纺织贸易有限公司、卢宗元、临邑县鲁北炭素有限公司、刘光平:现向你们送达(2018)鲁1402 执异115 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变更申请人邢新华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继受原申请执行人邢金玲的权利义务。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甄晓杰: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张军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 1402执 108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于公告期满后三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自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本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拒不履行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张振强、郭海燕、孟燕娟、张军: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将于 2018 年 8月 27 日10时至 2018年 8 月28 日 10 时止在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德州市时代乐园小区1 号楼 3 单元 201 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18 年 8月 24 日前与本院联系。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曹丰忠、徐爱霞、张悦、冯振海: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宋宪冬(2017)鲁 0911 民初 2716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911 执 838 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