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无标题

  • 日期:2018080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对下列名单中所涉及的债权(含债权本金、利息及复利,利息及复利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 )进行公告催收,请有关借款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我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继主体、清算主体代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清算责任),商业承兑汇票垫款业务欠息金额需借款人、担保人与债权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核实。

    注:清单仅列明截止 2018年 6月 21 日的欠息金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清单所列均指人民币,单位为元。

    2018年 8 月1 日公  告借款人

    山东益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益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益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益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品种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

    金额5500000560000055000005600000

    贷款发放日

  20140815

  20140905

  20151229

  20151229

    贷款到期日

20150814

20150902

20161214

20161215

    截止 2018年 6 月21 日欠息金额

413,537.20

312,802.95

523,183.95

650,423.29担保人

    山东金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万思顿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高淑芬、李增福

    山东金地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万思顿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高淑芬、李增福山东金地食品有限公司、李增福、高淑芬山东金地食品有限公司、李增福、高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