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履职中发现,2017 年 10 月,王俊启等 4 人涉嫌在高密市柴沟镇附近非法狩猎“三有”野生鸟类,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对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联系我院。联系人:刘琳,联系电话:0532-83012538。
特此公告。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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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8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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