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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 日期:2018080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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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仲公告字(2018)第127-2号

    高明: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青岛颐和颐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你关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 2018 年 7月 27 日指定仲裁员梅宏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自本公告之日起满 30 日后的 2018 年 9 月12 日上午9:00 在本会(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6号 B 座荣柏財富中心 2 层)

    第二仲裁厅开庭审理。请你届时出席庭审,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青岛仲裁委员会

    二 〇 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6号 B 座荣柏财富中心 2层(香岭路崂山矿泉水旗舰中心西邻)

    联系人:案件菅理处  李秘书

    联系电话:(0532)8891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