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检察专刊 第三版

“检察官,谢谢你!”

一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 日期:201807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的公诉人接起电话:“喂,您好,哦……好的好的,我马上下去。”挂了电话,公诉人匆匆放下手中的案子,起身推门出去,从五楼赶向楼下院子里的传达室。

    原来,是泰山区的群众专程为公诉科送来了一面致谢锦旗!

    这面锦旗有何由来呢?其实,整件事的经过是这样的:

    被告人李天华,原是泰山区一名生性老实、本分的居民。多年前,外甥付成功借了李天华十余万元,并用李天华的房子抵押贷款20 余万元。案发前,李天华曾多次向其外甥付成功和其姐姐李天凤索要欠款,但并未追回。

    2018年3月20日早上,李天华与其妻子于娟因儿子订婚需要用钱再次到李天凤家中索要欠款。李天凤与宁霞(付成功的妻子)称家中没钱,拒绝还钱。等着用钱的李天华要求二人出去借钱还他,但李天凤、 宁霞却称没地儿借,眼看着辛辛苦苦赚来的几十万要不回来了,而另一边儿子的订婚仪式近在眼前,寡言少语的他气的直冒汗。被怒火冲昏了头脑后,李天华终于做出了失控的举动——拿着汽油在姐姐李天凤家中自焚了。

    这带着绝望与怒气的熊熊火焰,烧伤了悲愤的李天华也烧伤了上前救他的结发妻子于娟,并且由于火势过猛引发了火灾,致使李天凤家中财物被烧毁。

    由于被告人李天华放火自焚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放火罪。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该案公诉人了解到:被告人李天华之所以放火自焚是因长期索要欠款无果、儿子订婚需要用钱再次索要欠款无望后心生绝望而为。同时,被告人李天华在案发后认罪、 悔罪、 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且具有自首情节。

    基于以上事实,公诉人认为,被害人李天华虽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构成了放火罪,但其能够坦诚认罪、深刻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事出有因,足以认定其主观恶性不大,再犯罪可能性不大。

    因此,在本案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建议合议庭在量刑时,除了考虑自首等法定情节外,更加注意和充分考虑李天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以及事出有因所反映出的其主观恶性不大等酌定情节,对被告人李天华予以减轻处罚。2018年6月15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采纳以上建议,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天华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检察官提醒:生活中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切勿冲动,同时,正常的、大额的借贷,即使是亲戚朋友之间,也要注意留存证据(借条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