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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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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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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士刚:本院受理的原告颜玉芬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00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九月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马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学亮、刘玉芹 :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 民初3235 号原告王有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五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赵方君 :本院受理的(2018)鲁0103 民初 3708 号原告周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的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随万磊、韩俊花:本院受理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侯忠喜、随宁、随万奇、张振霞、潘洪兵、杨丽丽、陶传虎、王英芝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鲁 0103 民初 62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十三庭来领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爱华、王道恩、张璐、张洋、济南爱华彩印有限公司、济南新达机械厂、济南圣泽包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效强、高爱珍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03 民初 82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尉: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69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伟: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69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玉萍: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69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祭连旺: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693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军: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70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安志蓉: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708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聊城心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王海良、张锐、孟宪皆、孟宪举、孙凤军、李敬策、刘广生:本院受理原告安喜娟、李天龙诉被告聊城心源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王海良、王文品、张锐、孟宪皆、孟宪举、孙凤军、李敬策、刘广生、第三人山东天元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固定诉讼请求申请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孔繁峰: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 70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顾珂: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3 民初70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秀娟: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3 民初 70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鹤冲、崔明明: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李鹤冲、崔明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102民初 1758 号案件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李振辉:本院受理原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被告李振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102 民初 1759 号案件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 30 分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杨勇钢、王超、杜志国、朱彩玉、解殿巍、张霞: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城支行与被告杨勇钢、王超、杜志国、朱玉、解殿巍、张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 2017 年7月 27 日作出(2017)鲁 0112 民初 967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112 民初96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该民事判决书第 7 页第8行“按照被告许志良与原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舍人信用社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应更正为“按照被告杨勇钢与原济南市历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舍人信用社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武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18 鲁 0112 民初3096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 101585.78 元、零售利息2084.23 元、分期手续费2793.85 元、违金298.73 元、合计 106762.59元(截止 2018/3/9),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 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8月 21 日上午九点四十五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梁怀旭: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18 鲁 0112 民初3089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 57412.6 元、零售利息 355.48 元、分期手续费 30049.71 元、违约金 135.89 元、合计60954.04元(截止 2018/3/5),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 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8月 21 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庆永: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18 鲁 0112 民初3091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 69131.46 元、零售利息 1094.88 元、分期手续费3694.76 元、年费 2000 元、违约金 565.6 元、合计 76486.7元(截止 2018/2/20),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8 月21 日上午十点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朱花: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起诉状主要内容:1、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 55594.15 元、零售利息 1064.94 元、分期手续费2494.22 元、违约金583.74 元,合计 59737.05元(截至2018 年3 月8 日),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 6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期、举证期分别为 15 日、30 日。并定于 2018年8月 29 日 15 时30 分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志山: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2018鲁0112 民初3104号。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支付信用卡欠款本金68942 元、零售利息2371.61 元、分期手续费 2605.3 元、违约金 1523.82 元、合计75442.73元(截止2018/3/9),以上所主张的费用按《领用合约》的规定结算至清偿之日止;二、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 30日内。并定于2018年8月 21 日上午十点十五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就(2018)鲁 0102 民初 332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新安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宏皓工业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凯铭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邹平县三利集团有限公司、刘安凯、刘梅:本院受理原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1 民初 127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瑞亮:本院受理原告李伟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王瑞亮清偿借款本金2 万元;2.被告王瑞亮支付以2 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2月 20 日始,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 2018年4月10日15738.33元);3.被告承担案件代理费 5300 元;4.被告承担诉讼费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2018)鲁 0102 民初332 号原告山东同聚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杰、韦其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锋:本院受理原告朱熙诉被告王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102 民初2306 号案件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时 30 分在本院姚家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山东安富投资有限公司、张景海、车建勇:本院受理原告刘海英与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主要内容:被告山东安富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刘海英投资本金10 万元及赔偿原告逾期支付款项的利息损失:自2016年 8 月 1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5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6年 8月 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 5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 民 3033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山东安富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丽荣诉你公司与车建勇、张景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民初12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山东安富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徐建军诉你公司与车建勇、张景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05民初119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张欣、王鑫、济南西姆商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18)鲁 0102 民初790 号原告济南晟洋国际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点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济南上和上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海焰、程希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四季明湖酒店有限公司与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102 民初 427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王相鲁、王桂花、王国韦、武兴娟、王根起、刘俊华、樊祥艳、刁兆霞、高兴君、杨玉英、李祥坤、陈言伟:本院受理(2017)鲁 0103 民初 7405 号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福军、朱小梅:本院受理(2018)鲁 0103 民初2788 号,原告张金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济南润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舜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03 民初 19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山东文天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广隆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华齐鑫物资有限公司、刘清飞、梁聪聪、范克璐、高祖康: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 民初 2749号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焦龙、汤莉: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 民初 3114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沙永波、程爱华: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 民初3721 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保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下午 14: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侯本豪、林安琪:本院受理的(2018)鲁 0103 民初3733 号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书、案件审理及执行期限相关法律规定、风险告知书、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5:0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长珍、贾秋风:本院受理的孙腾飞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济宁天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徐长珍所有的位于梁山县城东方国际小区 5-2-1402 室依法进行评估。现将评估公司作出的济天估字 180211B-1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予以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前来本院领取该评估报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0 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公告送达异议期限届满后 3 日内,本院将依法公开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梁山县人民法院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