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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年5月9日

  • 日期: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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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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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祥灵:本院受理原告董运庆诉你与被告缪士灵、张东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缪士林就(2017)鲁 0402 民初 3712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于龙河、严峻:本院受理原告朱广韬、朱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70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七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贾亮:本院受理原告王锦学诉你房屋租赁合同、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 民初 1033、1035 号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8月 27日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军友、徐庆芳、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市万佳置业有限公司、滕州市杏花村干杂调味品商贸有限公司、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的(2017)鲁 0402执 216 号,吴传霞与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山东天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案件号为(2017)鲁 0402 执他 22 号现该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执他 22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法院执行局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从伟,胡永正,高朋,马文娟,耿忠良,陈新岭: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东城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3415、3416、3417、3418、3419、34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晓明、王化冰、枣庄名邦眼镜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邢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 0402 民初 19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栾成伟、郑仰玲:本院受理原告刘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402民初 311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2018年8月 22 日上午 10 时00 分在本院齐村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朋:本院受理原告范长桂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02 民初 661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2018 年 8月 22 日上午 9时 00 分在本院齐村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芝宽:本院受理原告王大岭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 民初 16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徐洪娟:本院受理原告朱友振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02 民初 289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市熊耳山矿业有限公司、郑八也:本院受理原告杨公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市中民初字第 33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勤忠、翟德连:本院受理原告姬腾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 2018年 7 月 27日 9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孙景波、董忠英:本院执行局移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宋丹丹申请对位于枣庄市市中区东湖阳光小区第3 幢东一单元 19层 1903 号房屋价值进行司法评估。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10 时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技术室组织当事人选择专业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十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 10时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梁克忠:本院受理原告梁运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8 月2 日上午 9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青岛蔬菜门第阳台种植有限公司、徐丽娜、方斌:本院受理原告宋厚龙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7月 20日 9 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宋中强、胡安兰、韩建香:本院受理原告闫耀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10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吴敌、孙铭晨、张程、胡志青、何裕典、薛艳利: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08 月 30 日10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胡安治、褚秀宏:本院受理原告于皓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8年 08 月 28日 10 时(胡安治案)14 时(褚秀宏案)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周秀梅、张继伟:本院受理原告邢立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8年 08月 29 日 10 时(周秀梅案),14 时(张继伟案)在本院齐村法庭分别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峰(刘洪):本院受理原告褚华东(褚福国)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18 年08月 27日10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加宝:本院受理原告宋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2018 年 08 月24日10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兵、王贵梅、王芹:本院受理原告刘广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131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凡振、张玉华:本院受理原告陈志鹏、枣庄市鲁南建材批发市场志鹏刚模租赁站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08 月3日14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靳媛媛、林茂龙、孙彦德、魏平:本院受理原告温哲屹诉你借款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08 月27日 10 时(靳媛媛案)14时(林茂龙案)2018 年08月28日 10 时(孙彦德案)14 时(魏平案)在本院齐村法庭分别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林本峰、王星章:本院受理原告任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8 年08 月28 日10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庆安、褚晓红、王庆祥:本院受理原告任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08 月29日 10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枣庄薛城鑫源化工有限公司、枣庄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娜、种法旭、张立新:本院受理原告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檀路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并定于 2018 年8月 2 日9时 00 分在本院税郭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董文涛:本院受理原告马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02 民初 446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第六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自公告期届满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张中华:本院受理原告蒋安金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诉状、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7月 27 日9 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王红兵:本院受理原告靳西鹏诉你与被告王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上诉人王晶就(2016)鲁0402 民初2992 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齐村法庭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栾成伟:本院受理原告房茂青(房伟 )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2018 年08 月27 日10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尤春、王俊:本院受理原告于宝担(于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 10 时在本院齐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鑫成铜业有限公司、莱芜市东远型钢有限公司、山东莱芜新阳光玻纤机械有限公司、莱芜市金鼎矿业有限公司、莱芜市金昊物资有限公司、山东泰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谭乐建、亓玉美、李斌、王文华、张宝玲、李传华、王华:本院受理的莱芜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2 民初 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广栋:本院受理的原告崔静诉被告王广栋离婚纠纷一案【(2018)鲁 1203 民初 447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吕洪宝:本院受理的原告孟庆红诉被告吕洪宝离婚纠纷一案【(2018)鲁 1203 民初 415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撤销部分诉讼请求申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14时 4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赵长征: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1203 民初368、370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 1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良、朱艳峰、陈仲银、张文艳、陈建军、朱凤: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390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健、亓淑珍:本院受理的(2017)鲁 1202 民初 4692号原告王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任爱先:本院受理的(2018)鲁 1202 民初 828 号原告任维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文卿:本院受理(2018)鲁1202 民初 1074 号原告王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马世军、张霞:本院受理(2018)鲁 1202 民初 1751号原告王敦富诉你们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房成洪、赵莉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435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房成洪、赵莉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76494.93 元及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届满之日止)。二、被告王庆林、葛玲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丹清:本院受理原告亓观兵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43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来本院雪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亓建民:本院受理的(2018)鲁 1202 民初 554 号原告李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丰照,李成龙,李强:本院受理的原告胡勤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387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传玲:本院受理原告韩汝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发食品有限公司、郝德水:本院受理原告张岳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发食品有限公司、郝德水:本院受理原告许锋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郝德水:本院受理原告朱海波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发食品有限公司、郝德水:本院受理原告李逢浩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郝德水:本院受理原告许晓刚诉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发食品有限公司、郝德水:本院受理原告郝宝山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发食品有限公司、郝德水:本院受理原告郭恒军诉你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盛发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雷诉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边云波、亓永红: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传娟:本院受理原告耿涛诉你所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 30 分在莱城区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谢宗申、李红燕:本院审理的你方与邵美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执行二庭要求对你方名下迁出物品一宗进行司法技术评估。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202鉴 155 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及(2017)鲁 1202 执 902 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责令你方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第 5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到庭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本院将依法摇号选择评估机构对涉案物品进行司法技术评估。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涛、李霞:本院受理原告李振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要求你向原告偿还借款 15 万元、利息及违约金。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潘恒祥、柳宝:本院受理(2018)鲁1202民初 679号原告吕桂苹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远信龙腾合金炉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 1203 民初 53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09: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万恒通用水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鲁 1203 民初1101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09: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李小勇:本院受理原告徐靖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 1203 民初 430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 1 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张延荣诉你、张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 1203 民初 389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2 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高文凯:本院受理原告徐靖宇诉你、吴融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8)鲁 1203 民初 431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颜庄法庭1 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韩书贺:本院受理原告勾华明诉你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 民初 4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国峰:本院受理原告吕梅兰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民初 3138 号民事裁定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荣彦:本院受理原告王振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宋国峰:本院受理原告吕梅兰诉你与李延国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 民初 3139 号民事裁定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乐陵市人民法院

    周涛:本院受理原告姚睛睛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宝宝:本院受理原告刘海山诉你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邱金海: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姜贵星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田志宅:本院受理原告徐合军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杨青松: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闫岩:本院受理原告黄真真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81民初2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永:本院受理原告刘大荣诉你与谢普华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 民初 73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书喜:本院受理原告潘海娃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徐昌:本院受理原告代洪亮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徐昌:本院受理原告秦孟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徐昌:本院受理原告代树安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1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马玉录:本院受理赵学军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09)临商初字第 636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0)临执字第 113号限制高消费令、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失信决定书、到庭传票、执行裁定书。限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临邑县人民法院

    董远龙、董宝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0 时 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禹城市人民法院

    董志强、董宝祥: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00 分在本院辛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禹城市人民法院

    任海滨、朱华、滨州元露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石铭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37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任海滨、朱华、滨州元露食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石铭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37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宋双双、卜桂芹、王大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士兰、张文龙、张文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439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元露食品有限公司、李焕凯、任海滨、朱华:本院受理的原告石俊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36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任海滨、朱华、李焕凯:本院受理的原告石铭三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 375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程亮:本院受理原告马国华与被告程亮、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 359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拼搏:本院受理原告马国华与被告王拼搏、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北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 359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杨雪:本院受理原告马国华与被告杨雪、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北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 359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叶军:本院受理原告马国华与被告叶军、第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滨城支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 359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日照华浙钢棒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魏江涛:本院受理原告邹海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请求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财产依法分割,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判令孩子抚养权归原告所有,被告承担抚养费;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8年 8月 24 日上午九时在本院(滨城区渤海四路黄河十六路路口向北 200 米路西)第五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建建:本院受理原告韩景军与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程孟、李荣:本院受理原告王俊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中非沼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滨州市滨城区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 428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赵华锋、汪桂玲:本院受理的原告侯建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39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汤萍、张国强、滨州市银信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1602 民初 496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方江:本院受理的(2016)鲁1602 行初 42 号原告商太炉与被告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人栗辉、王方江工商行政登记纠纷一案,原告商太炉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方江:本院受理的(2016)鲁1602行初 42 号原告商太炉与被告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人栗辉、王方江工商行政登记纠纷一案,被告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海霞、张金涛:本院受理原告劳冬梅、王新镇诉被告李青亮及第三人张海霞、张金涛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2 民初3222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邯郸市金禾种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时国华诉你产品责任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点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华源锅炉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孙矿民:本院受理耿东滨与你、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2 民初 4310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孙矿民:本院受理耿东滨与你、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二审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 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吕立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昆山市鼎昊预制构件有限公司、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吕立新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滨州海得曲轴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中国联合工程公司诉滨州海得曲轴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91民初12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姚圣成、苏州中运达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艳与被告姚圣成、苏州中运达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宁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91 民初 133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郭克兵、建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谭一平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崔同意:本院受理原告马桂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23 民初 38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小额债务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许道峰、王云秀:本院受理的李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无棣县人民法院

    张振科:本院受理的(2017)鲁 1623 民初 3927 号原告唐淑丽与被告张振科健康权纠纷一案,唐淑丽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无棣县人民法院

    无棣远大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无棣聚龙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山东无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3 民初28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闫光学、兰岭艳:本院受理原告无棣新希望慧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3 民初 384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棣县人民法院

    王讯:本院受理了原告庄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薛玉宝、王爱华:本院受理了原告孙以勤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薛玉宝、王爱华:本院受理了原告刘玉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邹平久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秀海、山东邹平久久鸭业有限公司、刘立群、山东瑞辰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邹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26 民初36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尚跃任、宋述赟 :本院审理的原告菏泽市聚义劳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不服本院作出的(2017)鲁 1626 民初 2578 号民事判决,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高飞、刘密密: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承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6 民初 3782 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高飞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崂金泉酒业有限公司 遗失山东沾化青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兑汇票(票号为3200005124828269,出票人为潍坊国丰食品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安丘宝联食品有限公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间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8年 8 月 17 日止,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张建利:本院受理原告王俊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3 民初 23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高迎春: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3 民初 201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任占辉、任玉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3 民初 177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季峰、孙宝民、兰海军:本院受理原告王宪城、牟银林、王春武诉你们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03 民初 551、1360、146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山东巨佳胆碱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被告山东益佳食品有限公司、宋永新、刘春燕、公培星、付桂玲及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6 民初 39 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后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期满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贾前卫、李艳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支行诉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颐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王建明、徐国红、陈媛、赵亮亮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16 民初 70 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后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期满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旭、山东天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熊召波与被告赵旭、山东天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923 民初 208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林海涛:本院受理原告吴万奇诉你、王尚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 民初 341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峰、王红芳:本院受理原告李润民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0923民初 340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山东天德堂阿胶有限公司、李兴涛:本院受理原告王瑞芳诉被告东平县银山镇人民政府、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 民初41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安家厂:本院受理原告李德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23民初40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州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传敬:本院受理原告石儒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 民初字 428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 60日内来本院银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秀彦:本院受理原告张格村诉你离婚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明运英、宋利军:本院受理原告纪常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民初512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江德荣:本院受理原告朱海燕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83 民初9 号。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赵方伟:本院受理原告王甲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0983 民初194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王瓜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刘刚、王凤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3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孙衍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30 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 10:0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鲍同征、刘晓、刘刚、王凤兰、刘甲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2:3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赵吉新、尹秀芳、孙杰、张衍旺、赵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逾期不答辩不影响本案的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4:30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分户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因无法直接向下列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权利人(以下称相关房屋权利人,详见附表)送达评估报告,现向下列相关房屋权利人公告送达  鞍北片棚户区(二期)改造项目的《分户评估表》和《装修补偿分户表》。请下列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青岛市  鞍北二期签约现场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3号乙,联系人:秦志尉,联系电话: 18266654567  )领取被征收房屋《 分户评估表》和《装修补偿分户表》,逾期视为送达。

    相关房屋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 10 日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 10 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8 年5月 7 日

    序

    号12345

    被征收房屋坐落

    鞍山二路 2 号126 户

    鞍山二路 2 号131 户

    鞍山二路 2 号132 户

    鞍山二路 2 号133 户

    鞍山二路 2 号155 户相关房屋权利人王帅

    分 户 评估 单 价(元/㎡ )

    张洪全、张宝宝、万志贞、张国栋

    纪玉兰、孙文琳、李明祥、李考桐、黄云轩、李恺祥

    刘焕琴、程经伟、王梅玲、脱链、脱滢颖、脱炳昆、张丽娟1220012993

    陈爱云、金维江、赵勤、金钊、金维水、周小云、金莉丽、刘依然129931299312993

    装修评估单价(元/㎡ )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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