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公司定于 2018年 5 月3 日上午 11 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债权 1 :债务人孟洪波借款本金 500000 元、利息63688.12 元:债务人邹殿福借款本金49293.29 元。
债权 2 :债务人孙江泉借款本金 178312.55 元、利息23160.59 元:债务人徐海洲借款本金 134424.24 元、利息20534.65 元。
债权 3 :债务人曲东磊借款本金 294281.47 元、利息7054.84 元:债务人郑翠英借款本金 111854.9 元、利息26434.22 元。
债权 4 :债务人赵贤福借款本金 347298.22 元、利息80562.55 元:债务人仲惟云借款本金 333748.78 元、利息33404.13 元。
债权 5 :债务人柳炬斌借款本金 43662.72 元、利息27792.18 元:债务人张挺借款本金 470832.52 元、利息38382.23 元。
债权 6 :债务人蒋亚斌借款本金 186160.64 元、利息18901.24 元:债务人刘晶晶借款本金 126239.09 元、利息5500.36 元。
债权 7 :债务人马江山借款本金 377687.3 元、利息29166.78 元:债务人邹德君借款本金 950000 元、利息93668.43 元。
本次竞买人限定:外籍人员、外资企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购买,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也不得参与购买。
意向竞买人可于 2018年 5 月2 日前了解竞买保证金及拍卖债权的基本情况,并于 2018年 5 月2 日上午 11:00(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公司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毓璜顶支行;账号:81601045301421002073),并于 2018年5月 2 日下午 15:00 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6228066 杨经理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 58号
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2018 年4月 25 日
债权 1 :债务人孟洪波借款本金 500000 元、利息63688.12 元:债务人邹殿福借款本金49293.29 元。
债权 2 :债务人孙江泉借款本金 178312.55 元、利息23160.59 元:债务人徐海洲借款本金 134424.24 元、利息20534.65 元。
债权 3 :债务人曲东磊借款本金 294281.47 元、利息7054.84 元:债务人郑翠英借款本金 111854.9 元、利息26434.22 元。
债权 4 :债务人赵贤福借款本金 347298.22 元、利息80562.55 元:债务人仲惟云借款本金 333748.78 元、利息33404.13 元。
债权 5 :债务人柳炬斌借款本金 43662.72 元、利息27792.18 元:债务人张挺借款本金 470832.52 元、利息38382.23 元。
债权 6 :债务人蒋亚斌借款本金 186160.64 元、利息18901.24 元:债务人刘晶晶借款本金 126239.09 元、利息5500.36 元。
债权 7 :债务人马江山借款本金 377687.3 元、利息29166.78 元:债务人邹德君借款本金 950000 元、利息93668.43 元。
本次竞买人限定:外籍人员、外资企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购买,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也不得参与购买。
意向竞买人可于 2018年 5 月2 日前了解竞买保证金及拍卖债权的基本情况,并于 2018年 5 月2 日上午 11:00(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公司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毓璜顶支行;账号:81601045301421002073),并于 2018年5月 2 日下午 15:00 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6228066 杨经理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 58号
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2018 年4月 25 日
本版主要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