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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检察院

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

  • 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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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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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与社区的沟通交流,实现“共驻共建”的目标,3月12 日下午,利津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西湖春天小区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

    活动中,干警积极开展了义务劳动,清理了小区内的垃圾、落叶、杂草,走访了小区内的贫困家庭。发扬爱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为孤寡老人做家务,并为社区群众和沿街商铺分发了检务公开宣传册,当场解答群众的相关问题,向群众讲解安全防范、预防各类诈骗和骗术常识。

    通过此次社区“共驻共建”活动,不仅美化了社区环境,帮助了弱势群体,宣传了法律知识,更让干警们在实践中切实领悟和努力践行服务精神,提高了干警们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培  牛佳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