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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办案有“标准”了!

—寿光市检察院标准化建设纪实

  • 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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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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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张,你这个卷宗装订的不是很规范。你看看这个地方,根据咱们的卷宗装订标准,应该将听取律师意见相关材料订入卷宗,并放在这个位置......”近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员额检察官郭晓丹在审核书记员张婷装订的卷宗时说道。而她参照的,就是寿光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科标准。

    近年来,寿光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院基层院建设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突出职能转型导向,着力探索标准化在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创新打造基层检察院标准化建设模式,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提供了寿光智慧和寿光方案。 2017年10月,高检院在该院组织全国基层院建设现场教学,将该项经验以“ 寿光模式”在全国推广。 2018年3月,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标准化建设座谈会在该院召开。

    高点定位,以标准化推动提档升级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高点定位、永争一流、敢为人先”的目标定位,2016 年提出了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扎实有效推进基层检察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提档升级目标,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开创标准化建设的先河。

    为了完成这一目标,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起相应的日常工作机构,配齐标准化专(兼)职人员,邀请省、市质监局和寿光市市场监管局以及省标准化研究院领导、专家具体指导帮助检察院开展标准化工作,并组织部分干警分别到常州市天宁区等标准化创建单位学习先进经验。 2017年5月17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单位,7月31日被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 2017 年度“山东标准”建设行动计划。

    注重实效,科学构建标准化体系

    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经过材料梳理、 调研座谈,初步提出159项标准制定计划,围绕司法办案、 队伍建设、 检务保障,搭建起框架合理、条理清晰、符合基层检察业务需求的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由四个分体系组成,分别是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司法办案标准分体系、队伍建设标准分体系、检务保障标准分体系,还对派驻检察室建设与业务规范标准预留了制定空间。为了确保工作实效,标准化建设确定了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先业务部门后综合部门,先核心业务后一般业务的顺序,逐个部门分析梳理运用标准化的简化、 统一、 协调、 优化原理编制标准,逐步制定覆盖全院的标准并有效实施。该院先期研制完成了侦查监督标准子体系和公诉标准子体系。现在,侦查监督标准子体系和公诉标准子体系已经在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办案工作中投入使用。

    提质增效,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

    “我觉得应用了标准化后,我们检察官办案有了标准,不仅督促我们这些‘办案老手’能够严格执行标准,也为刚进入办案部门的‘新手’们提供了快速入门捷径。”该院检察官郭晓丹说,标准化建设之下各类案件办理流程有章可循,文书制作细化、 流程化、模板化。 2017年以来寿光市检察院在员额检察官人均审查逮捕200 余人、审查起诉370余人的巨大压力下,得益于标准化建设成果的成功运用,办案准确率保持了 100% 。

    应用标准后,人员岗位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流程简化。通过整合全院21个信息化应用系统数据,建设覆盖业务、队伍、检务保障信息的标准数据仓库,自主研发数据集成服务系统,为检察决策提供数据信息支撑,为“智慧检务”建设提供了有效基础支撑,使得队伍管理更加科学严谨透明,进一步提升了检察队伍人员整体素质。寿光市检察院群众满意度连续6年居寿光市政法机关首位。寿光市检察院作为高检院智慧公诉试点单位,创新打造智能化司法办案中心,在全省、全国公诉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工作创新成果一等奖。

    下一步,寿光市检察院将充分利用创建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契机,建立健全基层检察院标准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要求,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标准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刘珊  杨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