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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引领,检察长一线办案

—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侧记

  • 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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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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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泽新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席由市中区法院审理的颜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据悉,2017年11月,市中区公安分局将颜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长邵泽新作为该案的承办人,从查看案卷材料到提审犯罪嫌疑人,再到制作法律文书及出庭支持公诉,亲历了整个办案过程。 庭审中,邵泽新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向法庭出示了该案以法获取的相关证据,针对被告人辩解,邵泽新的答辩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并结合法庭调查的情况发表公诉意见,有利地指控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同样在日前,由市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盗窃一案在市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中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长建担任该案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2017年12月,由市中区公安分局移送市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副检察长魏长建通过审阅案卷材料、依法讯问被告人、分析全案证据,依法对王某某以盗窃罪向市中区法院提起公诉。王某某当庭认罪认罚。这已是魏长建副检察长第3次以承办人身份直接办理案件。

    据统计,自2017年9月份,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正式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始,该院5名院领导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已直接办理案件41件。在院领导以身引领下,大大鼓舞了一线办案队伍士气,办案积极性明显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在案件上升、办案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共办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26件,同比上升 38% ;共办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 234件,同比上升33% ,定性准确率和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 ,依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自2017年9月始,我院正式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我总共办理案件11件,都是直接自己阅卷,自己讯问犯罪嫌疑人,直接出庭。入额领导办案更要深入办案一线,更要落实办案责任。只有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查办案件、审查批捕、出庭公诉等办案活动,才能积极地指导引领其他员额检察官办案,才能提高检察机关的亲民力和公信力。”日前,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魏长建接受采访时说。

    “跟检察长一起办案,有压力,但更多的是动力、信心和底气。对于我们年轻干警来说是个很好的学习业务的好机会。特别是检察长办理的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让我受益匪浅,从中学习到了很多知识,充实了头脑,并且也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谈到与检察长一起办理案件,辅助办理案件的干警袁利如是说。

    “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以身作则,宣扬法律,匡扶正义,实现检察官角色回归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彰显了司法改革的成效。”该院聘任的人民监督员、枣庄第四十一中学校长梅桂莲在接受采访时,针对市中区检察院入额院领导一线办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据了解,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还建立了领导干部办案长效机制,对院领导承办案件的数量和类别具体化、数字化,明确领导直接办案的案件范围、 办案数量和办案形式,压实办案责任。一改过去院领导主要通过组织指挥、听取案件汇报、讨论案件、案件审核等方式办案的做法,明确规定入额院领导作为案件承办人,要直接承办案件,推动院领导从“ 批案”到“办案”的角色转变,真正“回归”检察官本色。

    “目前,我院已实现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院领导带头出庭支持公诉,不仅贯彻落实了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率先垂范的司改精神,还为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起到了积极作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邵泽新告诉笔者。武兴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