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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

  • 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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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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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没想到你们检察官能奔赴千里,亲自对我女儿进行心理疏导,解决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真是太感谢了!今后我一定会及时关注女儿的状况,尽好一个母亲的责任。”近日,庆云县检察院未检科干警远赴河北省邯郸市,为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小梅做心理疏导。

    据了解,该院未检科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遵循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的原则,要求办案人员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同时也注重对被害人的保护,综合采用法律援助、心理干预、调解和解、跟踪帮教等多种手段,努力抚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帮助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

    在办理张某强奸案时,因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均为未成年人,该院未检科按照最高检有关规定,启动了双向保护机制。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后被害人小梅因为身心受到了巨大伤害,已经和母亲去了外地散心休养。为了帮助小梅尽快放下心理包袱,重新恢复阳光快乐的生活,办案检察官决定找到小梅,为她做专门的心理疏导。

    1月17 日,办案检察官王金英带领该院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干警小任,专程赶赴河北省邯郸市馆陶镇,见到了一直居住在那里的小梅母女。在见到小梅后,两名检察官从其母亲口中了解到,小梅近期精神状态一直不太稳定,情绪比较低落,不太多说话,还特别抵触和别人接触。为了打消小梅母女的顾虑,使小梅能够顺利接受心理咨询,两名检察官告诉她们此行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小梅尽快走出心理困境,早日回归正常生活轨道,并承诺对咨询过程全程保密。

    在征得小梅和母亲的同意后,有心理咨询学背景的干警小任,根据小梅的语言、动作等行为表现,专门为她量身制作了心理咨询方案,并通过“ 青少年生活事件量表”、“人格问卷”等形式对小梅开展心理测评。整个咨询过程始终在和谐轻松的氛围中进行,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小梅的恐惧、焦虑等情绪。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陪伴、疏导和开解,小梅迷茫不安、郁郁寡欢等不良情绪症状有所缓解,逐渐向检察官打开心扉,显示出对心理疏导的积极回应。 在对小梅实施心理疏导后,检察官又对小梅的母亲进行心理辅导,让她清楚小梅正处于一个特殊的心理应急期,最需要家人的安慰、 陪伴和接纳,并指导她如何为小梅提供一个能满足其身心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

    “对被害人进行疏导,抚慰心灵创伤,是防止二次伤害的有效途径。”对此,王金英表示,将持续关注小梅的身心健康,帮助她尽快走出阴影,开始新的生活。

    胡秋亮  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