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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你被世间温柔以待

—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纪实

  • 日期: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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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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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日照市东港区检察院针对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中,因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致使受害人及近亲属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同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精神安抚、心理疏导和其他帮扶工作,使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彰显了“ 司法为民”的正能量,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群众病床前送温暖

    “谢谢检察官在我无助的时候,给我发放救助金。这不仅仅是金钱,更是一份沉甸甸的关怀,让我对生活燃起了希望。”12月28日上午,检察院控申干警来到日照市后村镇大后村,将1万元救助金交到病床前的韩某手中时,韩某激动地说。

    1996年1月20日,韩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路某驾车致伤,导致脑部受伤造成创伤性癫痫,后遗症非常严重,每日需要吃药维持,不仅不能照顾孩子,还失去了劳动能力,需要他人照料。因被告人路某长期不履行判决,十余年来全家人只依靠韩某的丈夫务农维持生计,家庭经济情况非常困难。

    东港区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在巡访中得知这一信息后,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认为韩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向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送到病床上的韩某手中。事后,韩某的亲属将一面锦旗送到检察干警手中,感谢检察机关为韩某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

    护佑未成年兄妹成长

    在依法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的同时,东港区检察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个案具体案情制定工作措施,在救助金的发放方面把工作做细、做实,更好地发挥了有限的司法救助金济危救困的作用。

    2017年12月29日,该院干警来到司法救助申请人小光家中,在其亲属的见证下,为其发放首批司法救助金。

    2016 年,小光的父亲因为一时冲动犯罪被判重刑,今年夏天,小光的母亲在前去探望其父亲的路上遭遇了车祸不幸丧生。17岁的小光和年幼的妹妹与年过八旬的奶奶相依为命,生活非常困难。区检察院控申部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实地调查核实后,做出了提请上级院给予司法救助的意见,并将案件情况和材料如实上报。

    经过市院、省院严格把关和审批,12月28日,4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拨付到位。考虑到小光兄妹俩还未成年,监护人年迈,为了更好地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承办检察官立即着手制订了分期发放救助资金计划。次日上午,控申干警即驱车赶往莒县的小光家中将救助金发放到位,并承诺将会定期回访,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顺利成长。小光兄妹真诚地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会坚强生活,让关爱他们的人放心。

    司法救助解困境

    “谢谢你们,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解了我的燃眉之急,让我的生活有了希望,看到了阳光。”12月 30日,控申科干警向尹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尹某感慨道。

    事情源于2016年8月9日,被告人徐某驾驶无证摩托与申请人尹某的丈夫无证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尹某的丈夫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但徐某无力赔偿全部款项。 尹某长年疾病缠身,无劳动能力,丈夫去世后,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家中尚有88岁的父亲需要赡养,家庭非常困难。得知详情后,控申科干警为尹某详细讲解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及其程序,引导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审批,依照法定程序将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尹某手中。

    “检察送温暖,冬如春”,在听取东港区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后,该区政法委领导欣然点赞表扬。 据统计,2016年以来,该院共计开展阳光司法救助 12人,申请发放救助金 23.3万元,获赠感谢锦旗4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任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