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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遗失作废声明

  • 日期:201801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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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因不慎将对抵押人田茂锋【身份证号码:370321197603140031】的土地他项权证【编号为:胶他项2012第930号,土地使用权证号:胶国用2012第7-16 号,抵押期限 20121214-20151213,位置:胶州市马店镇大后屯村】原件和房屋他项权证【编号为:房他证胶监字第050756号,房产证号:房权证胶私转字第95252号,位置:胶州市马店镇大后屯村,抵押期限20121221-20151213】原件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上述土地他项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说明。

    声明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