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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801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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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安亚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石兆民:

    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你们享有的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911民初1261、126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全部债权及对债务人泰安亚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青春创业开发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2)第D-0066号】、泰安亚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钢结构展厅及维修车间(面积8448平方米)、钢结构二楼办公区(面积1408平方米)享有的抵押权已经依法一并转让给了泰安市恒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特通知你们直接向泰安市恒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履行债务。

    特此通知!

    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泰安市岱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