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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 日期:201801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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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崔云红借款2笔,金额50万元,保证人为付信武、王秀才、刘春来、张乐振,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该债权现结欠本金498666.46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和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有意购买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前,在营业时间内到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郯城县人民路269号)了解转让债权基本情况。

    联系电话:0539-6227369

    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