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崔云红借款2笔,金额50万元,保证人为付信武、王秀才、刘春来、张乐振,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该债权现结欠本金498666.46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和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有意购买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前,在营业时间内到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郯城县人民路269号)了解转让债权基本情况。
联系电话:0539-6227369
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
崔云红借款2笔,金额50万元,保证人为付信武、王秀才、刘春来、张乐振,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该债权现结欠本金498666.46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行内部人员,曾经办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和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有意购买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前,在营业时间内到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郯城县人民路269号)了解转让债权基本情况。
联系电话:0539-6227369
山东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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