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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检察院

检察建议助灭“企业仓鼠”

  • 日期:2017112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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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阳谷某公司就阳谷县检察院针对企业监管漏洞诱发职务犯罪的问题所提检察建议,专门发文致谢县检察院,并逐条分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杜绝“企业仓鼠”。近年来,阳谷县检察院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等检察职能,针对办案实践中发现的企业用人、财务、安保等方面的监管漏洞,及时提供针对性措施及防范预案,最大限度护航企业发展。

    杨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