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社会与法 第三版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711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序

    号项目名

    山东黄三角肉牛贸易物流有限公司合计

    借款合同编号

    2014-工流-48号

    币

    种

    人

    民

    币

    本金(截止到2017.8.31)14999581.1314999581.13

    利息(截止到2017.8.31)

3307964.40

3307964.40

    债权总额(截止到2017.8.31)18307545.5318307545.53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山东滨州祥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山东黄三角肉牛贸易物流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山东滨州祥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山东滨州祥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山东滨州祥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7年11月2日担保措施

    保证人:保证-山东大地肉牛清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李勇、孙艳芝、滕秀辉、郑艳芝、张强、孙玉芳

    抵押物:高青鲁农牧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房产(159.81平方米)和土地(28.31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