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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 日期:20171102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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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艳霞在我行办理保证贷款1笔,截至目前结欠贷款本金8600元,利息6679.01元。

    拟转让债权,贷款本金8600元,利息 6679.01元,债权合计15279.01元。

    债权转让人:刘艳霞

    拟转让价格:人民币:10000元

    公告有效期:3天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864311133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联系人王 经理,联系电话 0536-6271021

    特此公告。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