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 日期:2017110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17 年 11 月9日上午 9 时30分在我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1、债务人为景作春的债权一宗(本金15999.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2、债务人为牟新波的债权一宗(本金47633.9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3、债务人为王平的债权一宗(本金48889.73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4、债务人为郝学敏的债权一宗(本金412142.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5、债务人为刘禄锡的债权一宗(本金68000.00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6、债务人为于尔波的债权一宗(本金188998.56 元及相应利息等)。竞买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本次竞买人限定:可以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曾经办理上述资产的政法干警、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保证金于 2017 年 11 月8 日下午 16 时前汇至拍卖人指定帐户(到账为准),并持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与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不成交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49号。

    电话:0535-6212177 13562528972

    山东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2017 年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