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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送达公告

  • 日期:2017110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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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1

    被征收房屋地址

    市北区商河路 43号403 户

    相关权利人姓名姜少雄

    房屋评估单价元/㎡21600

    因无法直接向下列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详见附表)送达评估报告,现向下列相关权利人公告送达青岛市市北区商河路39、43号零星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分户评估表》、《装修补偿分户评估表》。请下列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持该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青岛市市北区铁山路14-7号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联系人:杨刚,联系电话:13553014339)领取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表》、《装修补偿分户评估表》,逾期视为送达。

    相关权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自送达生效之日起 10 日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 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装修单价元/㎡

  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