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法院公告

  • 日期:2017110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2017年11月1日

    王浩然:上诉人宋晓黎就(2014)蓬民再初字第 2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10 点(遇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蓬莱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 年4月 6 日受理申请人威海得力木工机械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 3040005122632540 ,出票人为蓬莱市海达石油有限公司,付款银行为华夏银行烟台蓬莱支行,收款人为蓬莱市海通石油有限公司,票面金额100000 元整,出票日期 2017年3月 23 日,汇票到期日2017 年9月 23 日,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 2017年 10 月 27日判决宣告:一、申请人威海得力木工机械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 3040005122632540,票面金额 100000 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威海得力木工机械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旭东: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51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谭培南: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9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崔军: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684 民初 14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蓬莱富士果品有限公司、孙洪强:本院受理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蓬莱正海果蔬保鲜有限公司、蓬莱市明华果品有限公司、任宜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4 民初 18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周晓磊、韩婷婷:本院受理原告莱阳市恒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徐晓英、崔永华和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682民初 6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阳市人民法院

    刘洪涛:本院受理原告郭志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宁津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刘洪涛、高秋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延庆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宁津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宁津县人民法院

    康秀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市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绍兵:本院受理原告贾桂岭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文星:本院受理原告朱秀兰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 民初161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于含勇:本院受理原告刘桂红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商新祥:本院受理原告邓延华、韩建生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曹立成:本院受理原告马翠霞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曹立成: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铁甲农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481 民初 12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真涛:本院受理的原告程玉祥诉被告莱芜市房地产管理局、第三人张发强、张发钢、李真涛、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莱芜市钢城区汶源街道办事处北丈八丘村委房产登记纠纷一案(2016)鲁1203 行初 15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止诉讼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卞桂香:本院受理原告戴庆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民初 79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庆平、李炳震:本院受理原告魏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莱城民初18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苏新峰、张翠美:本院受理原告胥燕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19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苏新峰、张翠美:本院受理原告张同润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19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王婕诉你民间借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140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判决书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新江:本院受理原告胡国华诉你财产损害赔偿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202 民初 5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囤荣成:本院受理的原告孙涛诉被告王丽娜、囤荣成、第三人张健、许飞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2017)鲁1203 民初 1007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金凤凰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淄博交通开发投资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德丰联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莱芜市金凤凰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顺得斋肉制品厂,淄博交通开发投资公司、山东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行政登记一案[(2017)鲁1202 行初28号],原告济南德丰联合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莱芜市莱城区城乡建设局、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莱芜市金凤凰教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顺得斋肉制品厂,淄博交通开发投资公司、山东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行政登记一案[(2017)鲁 1202 行初 29 号],两案合并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证据登记表、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诉讼当事人须知、当事人监督卡各一份。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陈建军、赵明亮:本院已受理(2017)鲁1202 民初1483 号原告熊兴安诉被告莱芜市金诚土木材料有限公司、石家庄冀中鑫源科贸有限公司、康中田、陈建军、赵明亮、第三人京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异议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吕伟: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吕学宝、第三人吕伟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14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建学:本院受理原告景秀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民初 24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佳超:本院受理原告杨加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17)鲁 1202 民初19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牛泉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周美东:本院受理原告玄德科诉你与李杰、周杰、崔海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202 民初 134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西法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周美东、何绪翠:本院受理原告玄德科诉你与李杰、周杰、周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202 民初 135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城西法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郝德水、许英菊:本院受理原告宋延霞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 民初 252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城西法庭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逢:本院受理(2017)鲁1202 民初 4179 号原告马西庆诉你与张峰、张金胜、崔永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纪延忠、支月英:本院受理的(2017)鲁1202 民初3542 号原告刘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00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洪素礼、陈玉荣:本院已受理(2017)鲁1202 民初3140 号原告毕研禄、(2017)鲁1202 民初 3141 号原告朱振涛、(2017)鲁 1202 民初 3142 号原告刘洋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各三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10 时、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魏振民:本院受理原告陈文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202 民初 164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赵立成:本院受理原告吴爱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202 民初 18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杨勇:本院已受理(2017)鲁1202 民初 1828 号原告河南鹏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华成建设有限公司、河南维纳置业有限公司、莱芜市莱城区口镇港里村村民委员会、杨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润平:本院受理原告朱从义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刘若粹:本院受理原告王承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191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何心银:本院受理的(2017)鲁 1202 民初 3606 号原告亓中恒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 14 时 0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高玉、魏清玲、高强、王桂红、高立、王翠莲: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高玉、魏清玲、高强、王桂红、高立、王翠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202 民初 235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毕秀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偿还借款本金 59600 元及利息、诉讼费由你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黄书坤:本院受理原告闫增来诉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 民初 1629、1630 号民事判决书及 (2017)鲁 1202 民初 1630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羊里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勇、陈海燕:本院受理(2017)鲁 1202 民初3873 号原告张继涛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爱军、田桂玉、朱司银、刘同珍、许春德、孙翠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羊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张守文:本院受理(2017)鲁 1202 民初3872 号原告郭升瑞诉你及郭修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李华: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娟诉你(2017)鲁 1202民初 4065 号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卢德颖:本院已受理原告陈伟业诉你及尚朝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城西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蔺振涛:本院受理的(2017)鲁 1202 民初 2891号原告蔺云芹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当事人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本院牛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倪红珍:本院受理原告苏德源诉你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口镇庆达选矿厂、莱芜市铭润经贸有限公司、莱芜永丽达工贸有限公司、王建、孙丽华、魏永传、崔立英、张丽丽、马珍勇: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7)鲁 1202 民初 3554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朱波: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向阳与被上诉人李厚峰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7)鲁 12 民终 381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崔利、山东原赫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龙腾经贸有限公司、苏灵花、李常顺、王玉翠: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昊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 1202 民初 4728 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莱芜市燕旭商贸有限公司、莱芜海市参楼酒店有限公司、山东原赫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金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龙腾经贸有限公司、亓振杰、孙艳翠、崔利、苏灵花、李常顺、王玉翠、张百军、武守国: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昊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 1202 民初4729 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苏灵花、莱芜海市参楼酒店有限公司、山东原赫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金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龙腾经贸有限公司、亓振杰、孙艳翠、崔利、李常顺、王玉翠、张百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昊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 1202民初 4730 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原赫商贸有限公司、莱芜海市参楼酒店有限公司、莱芜市正金商贸有限公司、莱芜市龙腾经贸有限公司、亓振杰、孙艳翠、崔利、苏灵花、李常顺、王玉翠、张百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文昊诉你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2016)鲁 1202民初4731 号开庭传票及当事人监督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红波科技有限公司,莱芜市大正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金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尚贤、徐增美、李志红、亓云峰、李海:本院受理的原告莱芜市金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莱芜市杜阳物资有限公司、秦呈会、莱芜解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李修超、王治玲、何心禹、段崇菊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02民初 278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各一份,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吴修学:本院受理原告孙庆全诉你及第三人莱芜市豪泰汽车工业贸易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202 民初 1297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众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莱芜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被申请人山东众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行政处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听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传票各一份。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双方听证(节假日顺延),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杨怀山:本院受理原告王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202民初 348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吕新章: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梁俊玲与被上诉人吕新章名誉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2 民终 40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洪欣:本院受理原告谯电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苏传宝:本院受理原告祁连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子富:本院受理原告周秀秀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厚刚、邱春荣:本院受理原告王厚明诉你们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5 民初 19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厚刚、邱春荣:本院受理原告邱克强诉你们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5 民初 196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厚刚、邱春荣:本院受理原告邱洪彬诉你们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5 民初 196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赵殿成、郑爱华、赵本胜:本院受理原告王克全诉你们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25 民初 15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潘富国:本院受理原告宋申正诉被告潘富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胡卫东、齐河县众诚石料场:本院受理原告张军诉被告胡卫东、齐河县众诚石料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洪岭(曾用名李军):本院受理原告尹作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赵善彬、周波、杨进进:本院受理原告王克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志芳、孟庆林: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被告焦金强、刘波、张宝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9 点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禹城市人民法院

    许存祥、蔡红:本院受理原告王杰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 44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王春英:本院受理原告张振春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983 民初 24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石横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肥城市人民法院

    吴昌宝:本院受理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 0983 民初 4851 号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肥城市人民法院

    袁兴平、刘立、刘波、武丽、刘继平:本院受理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8 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李伟、张霞、李静、李瑞海、王金英、孙远生:本院受理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8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

    郭永光:本院受理李晋艳与魏晓峰及郭永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6 民终 14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否则,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无棣普慧商贸有限公司、王光明、王玉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县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5)滨中商初字第 63 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后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期满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钱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胡永平、胡斌良:本院受理的修政路申请追加胡永平、胡斌良为被执行人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 执异 56 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建立、王红霞:本院受理原告王花田与被告朱长忠及你们第三人撤销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03 民撤2 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驳回原告王花田的起诉。案件受理费 6100 元,退还给原告王花田。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王兴涛:本院受理原告李炳卫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603 民初 95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曲明:本院受理的于永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626 民初 107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长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邹平县人民法院

    高新涛、郭娟:本院受理原告王琪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借款 2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韩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张强、路娟娟:本院受理原告弭建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们偿还借款 9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韩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邹平县人民法院

    毛欣基,张雪芹:本院受理原告李洪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李金波,张艳云:本院受理原告李新金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4 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盖和刚、周玉杰:本院受理原告李桂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8时 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高奇奇:本院受理原告刘擎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 31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张正燕:本院受理原告姜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既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8时 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博兴县人民法院

    王乐昌:本院受理的(2016)鲁 1691 民初 388 号原告赵小红诉你及被告吴希平、蔡玉华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被告蔡玉华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