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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证照作废公告

更正公告

  • 日期:2017110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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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函

    肖林、张林、吕士松、王纪燕、姜仁全、聊城市东昌府区信佳电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省聊城市鑫奥轴承配件有限公司、聊城中天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2日您在中国工商银行山东聊城分行振兴路支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 万元,贷款期限 12 个月,贷款用途经营,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提供保证。

    贷款到期后,您未按《个人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导致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共计代偿该笔贷款本息共计人民币484500万元。

    代偿发生后,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多次向您进行追偿。截至今日您尚欠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代偿款人民币484500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

    现本公司依法向您催收,请您积极筹措资金还款。

    催收人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6月27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因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拒绝配合管理人开展工作,导致管理人至今未接管到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的任何证照。故管理人特此声明,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证照自 2017年6月27日起作废。

    自2017年6月27 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17年6月27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烟台市三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11月1日

    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债权人:

    本管理人刊登于2017年10月31日《山东法制报》的关于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现将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1、将“普通债权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77617.52 元,分配比例4.3% ”更正为“ 普通债权分配总额为人民币264705.08元,分配比例4.1%”;

    2、将”剩余人民币180177.78 元作为预留费用”更正为“ 剩余人民币181086.11元作为预留费用”。

    特此更正。

    栖霞市臧家庄镇郝家庄金矿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11月1日编号1借款人郑传永

  担保人

  宋立军、赵承麟、张大龙

    因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无法取得联系,且其在我行借款已逾期,现我行以公告方式进行贷款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依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向我行履行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义务。

    特此公告。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2017 年11 月 1 日催收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鑫钢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借的郑传永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诉讼费用依法转让给受让人王鑫钢。请下表所列借款人、担保人向该债权受让人王鑫钢履行还本付息等相应义务。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借款人梁新梁新梁新梁新梁新刘鹏鹏刘鹏鹏编号1

  借款人王书新

  担保人刘鹏鹏

  王伟、王书宝、王诗恒、王诗庆刘鹏鹏于金芳

金乡县检察院打造“菜单式”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品牌

    “彭科长,你好,我们是县财政局,想邀请你们院的张晓燕检察官到我们局来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的讲座。 ” 这是金乡县检察院预防科今年以来接到的第42个“点单式”预约。

    近年来,金乡县检察院专门从全院选调了8名工作经验丰富、 语言表达能力强的干警组成“ 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 ,精心制作预防宣讲“ 菜单式” 目录,并将宣讲菜单在全县公布,由受教单位按需“点菜”,灵活选择合适的宣讲人和宣讲内容,宣讲人还可以根据各单位的具体要求,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从而提升宣讲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宣讲团先后深入机关、乡镇、企业、学校、社区开展预约预防职务犯罪宣讲 4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王倩

    郯城交警成功侦破一起肇事逃逸案

    10月16日上午,郯城县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成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驾驶员姚某被依法拘留。

    9月25日凌晨,郯城县红花乡姚马村姚某(女)驾驶小型轿车沿郯城县郯东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车辆行驶至郯东路盐务局路口北200米处,其在接电话时手机不慎滑落脚下,就在其低头捡手机时将前方顺行的两位行人撞倒,致使一位行人当场昏迷,一人轻伤,姚某情急之下驾车逃逸。

    事故发生后,郯城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并根据当事人及目击证人提供的嫌疑车辆特征及时调取车辆行驶路段沿途卡口监控数据进行排查比对,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及嫌疑人。目前,姚某因交通肇事逃逸已被郯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孙常胜

    金乡县检察院派驻城区检察室为农民工送上“法律大餐”

    为增强农民工守法、维权意识,近日,金乡县检察院派驻城区检察室深入金乡城南劳务市场开展“情系农民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派驻城区检察室干警们提前精心制作与农民工生活息息相关的《 劳动法》 、《 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法律宣传资料,在活动中向大家发放,并针对农民工普遍关心的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耐心宣传和解读,同时就农民工们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为大家答疑解惑。此外,派驻城区检察室干警在现场还向农民工们发放了印有联系电话的法律服务便民卡。此次活动,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法律宣传手册150余份。

    王成成

    临沂高新区交警开展“一村一辅警”宣教活动

    为进一步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近日,临沂市高新区交警大队强化工作部署,将辖区68个村居进行细化分工,实行大队领导分管,民警负责,警务辅助人员下村工作的策略,实行“一村一辅警”机制,扎实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大队民警、辅警在辖区各镇、街、村交通管理员、协管员、劝导员配合下,深入各个村居,详细了解村居交通安全现状,协助村居开展交通安全村居建设,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等形式,扎实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收到显著成效。夏方  陈冬

    济南高新消防深入辖区沁园新居开展熟悉演练

    为切实做好辖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发生火灾后及时准确的控制火势,近日,牛旺中队深入辖区沁园新居小区开展熟悉演练。

    在熟悉过程中,中队官兵对辖区沁园新居小区的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灯、消火栓数量位置等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了检查和熟悉。随后,在单位负责人的配合下,针对不同情况,假设火情,开展实战灭火演练。演练过程中,指挥员口令清晰,命令准确,战士们配合默契,快速展开,达到了预期的演练目的。

    通过此次演练,增强了官兵对辖区高层单位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提高中队整体战斗力和协同作战能力,为确保辖区安全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葛安国  高文卿

    平原县中小企业局强化干部廉政教育

    近日,平原县中小企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平原县廉政教育基地进行了参观学习,接受了一次党性、党规、党纪的洗礼。

    今年以来,该局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周五集中学习、班子成员领学、邀请专家讲学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技能。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进行专项整改落实,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

    王玲

    泰安岱岳区交警大队推进道路隐患排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完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岱岳区交警大队联合区公路局,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其间,大队就前期排查的隐患与区公路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对接,并就如何开展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细致地商讨,强调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刻不容缓,督促相关负责人能够积极落实整改,及时沟通协商,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推进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道路安全隐患清零。

    王欣欣

    郯城交警开门纳谏问计交通管理

    10月31日上午,郯城交警大队邀请郯城县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征求促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郯城县客车运输公司、危险品运输公司、出租车运输公司等20余家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应邀参加座谈。

    郯城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徐希强首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近期大队各项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并就目前开展的秋季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就如何深入推进群众关注度较高的“ 礼让斑马线” 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工作和各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讨论。与会各企业负责人对大队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当前全县交通通行环境和交通设施建设对大队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孙常胜刘志新

证件号码371523198501060531371523198501060531371523198501060531371523198501060531371523198501060531371523198805016625371523198805016625371523198805016625371523198805016625372524196708220510372524196608296614

  贷出日

2014.8.5

2014.8.11

2014.7.31

2014.7.27

2014.8.23

2014.8.16

2014.8.15

2014.8.17

2015.5.11

2012.4.11

2014.5.27

  到期日

  2015.6.15

2015.6.16

2015.6.17

2015.6.18

2015.6.19

2015.8.15

2015.8.14

2015.8.15

2016.5.10

2013.3.10

2015.5.15

  贷款余额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10000

40000

40000

10000

10000

9569.7

29900

担保人名称贾瑞、贾春兴贾瑞、贾春兴贾瑞、贾春兴贾瑞、贾春兴贾瑞、贾春兴李运林、王勇、刘红霞李运林、王勇、刘红霞李运林、王勇、刘红霞李运林、王勇、刘红霞吴金强、杜振峰、李晓明、贾国伟李运林、王勇、刘红霞序号13名称作废清单

    营 业 执 照(正、副本)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序号24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山东省组织机构信息卡

债权转让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季永福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借的王书新的贷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诉讼费用依法转让给受让人季永福。请下表所列借款人、担保人向该债权受让人季永福履行还本付息等相应义务。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日